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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国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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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国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结果的公示

为积极引导我县民办托育机构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公益性和普惠性,根据赣州市卫健委、赣州市发改委、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赣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卫健字[2022]29号)文件精神,2月27日,县卫健委联合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已提交普惠托育机构认定申请的托育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拟认定贝安斯托育中心、启蒙早教中心两所托育机构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保育费

(元/人/月)

法人代表

贝安斯托育中心

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南段(盛发楼2号楼)

820

谢慧青

启蒙早教中心

兴国县潋江镇筲箕村松柏岗组60号

820

刘伟华

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现对兴国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2日-3月1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797-5308363  电子邮箱:xgjtfz@163.com

址:兴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附件:关于兴国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结果的公示(1)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