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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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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卫生计生部门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卫生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国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编制了《兴国县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医疗卫生计生相关的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卫生计生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卫生计生委概况信息。包括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2、卫生计生法规文件。包括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

  3、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包括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4、卫生计生工作动态。包括政务动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卫生计生部门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政府投资项目。

  7、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包括执法依据,执法动态。

  8、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7类信息以外的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参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编制的《兴国县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用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卫生计生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依据、卫生计生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卫生信息,将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自20151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县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潋江镇凤凰大道105

  咨询投诉电话: 0797-5322715

  传真号码: 0797-5318691

  邮政编码: 342400

  电子邮箱: jxxgwsj@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或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的,填写《兴国县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兴国卫生信息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兴国卫生信息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县卫生计生委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0797-5322715  传真: 0797-5318691

  通信地址:潋江镇凤凰大道105

  邮政编码: 3424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