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赣州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三)负责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统筹协调。负责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四)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五)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六)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全县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县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写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七)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
(八)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九)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等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设行政单位一个,下级两个副科级下属事业单位(兴国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和兴国生态环境监测站)。
(1)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行政编制8名。实有人数6人,退休人员6人。另外单位目前有临聘人员9人。
(2)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为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1名。实有人数39人。
(3)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监测站,为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实有人数13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 2021 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 3 家,具体包括: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本级、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和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402.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6.8万元,本年收入1335.6万元。较2020年2267.8万元减少865.4万元,减少38.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59.6万元,占49.7 %。 其他收入676 万元,占48.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18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80.1万元,较2020年2201万元减少1020.9万元,减少46.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已由农业农村局实施,此项资金不再经过我局。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82.6万元,占66.3%;项目支出397.5万元,占3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为674.3万元,决算数为674.3万元。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万元,决算数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数为1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为财政预留指标。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从节能环保资金中列支。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57.7万元,决算数为6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数为556.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为财政预留指标。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从节能环保资金中列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572.1万元,较2020年427万元增加14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万元,较2020年85万元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支出均有所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万元,较 2020 年 0.6万元增加 17.1万元,增加了 96 %,主要原因是:遗属过世,发放抚恤金16.6万元。
(四)本年无资本性支出0.5万元,较2020年增加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万元,决算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7万元,下降27.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 2020 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万元,决算数为7.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 2020 年减少2.7万元,下降27.3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控制较好。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1 批,累计接待932人次,主要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对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生态环境监管进行帮扶、调研和督导,执法大练兵中异地交叉执法活动开展,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活动,乡镇工作对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 2020 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 2020 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20年85万元减少1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及设施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20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
组织对“环境监测执法工作经费”、“县域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费”、“县级监测专项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资金都能按照相关法规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运行,实行国库统一集中支付,做到专款专用,有效保证资金安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保证经费的透明、合理,绩效目标得以实现,绩效目标、群众满意度等级均为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要求,我部门对2021年度环境监测执法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86万元.从自评结果来看,绩效目标群众满意度等级为“优”,通过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满意度为“93%”,完成了绩效目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申报绩效目标不清晰,未将绩效目标明确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量化指标,难以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合理衡量,影响项目效率。
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项目预算申报,清晰了解项目执行环节,根据项目情况设置合理可操作的项目绩效目标,使其量化、清晰、可衡量运用于预算申报、项目执行过程中及年终绩效评价中,进一步细化预算年度支出计划,为项目支出提供进度标尺,避免年末集中支付,以使环境监测执法经费在预算年度充分发挥其效率,确保完成绩效目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目标群众满意度等级为“优”,通过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满意度为“93%”,完成了绩效目标。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