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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制度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注入“增强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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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近日在浙江嘉善举行了2024年一季度制度创新成果发布会。会上集中发布了四项重要的制度和实践成果,分别是“跨域统一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量化评估机制”、“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以及“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及生态共建机制”。

数据显示,2023年,示范区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从2019年的75%上升到96.2%,AQI优良率从78.4%上升到84.1%,“一河三湖”(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重点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提前达到或优于2025年目标。

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会同示范区执委会制定实施了《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包括鼓励事项、引导事项、禁止事项三个部分共30条。在此基础上,示范区推动《清单》与环评制度改革相衔接,通过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联办”试点审批项目,提升环评管理效能,符合条件的项目环评编制时间平均缩短65%,编制费用平均减少55%,审批时限减少72%。

制定《示范区生态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则是为了对2011—2020年示范区“一河三湖”生态环境状况开展全域式、摸底式、回顾式调查评估,通过构建社会经济影响、生态环境状况、生态服务功能、调控管理等4个方面的生态环境调查评估指标体系,解决两区一县评估要素单一、评估指标不统一的问题。以《指标体系》为支撑,2023年,示范区首次成功跨区域对33个固定调查点位、2 条调查样线、3个大样地按照统一标准开展了生态调查监测。

在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示范区创新跨界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机制,包括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上海市金泽水库与浙江省嘉善县太浦河水源地毗邻,存在保护区不协调、边界衔接问题。为应对这些问题,沪浙两地于2022年完成水源保护区协同划定,形成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包括完善协作机制、加强联保共治、推进监控预警能力、健全信息共享等方面,重点加强水质预警监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自合作机制建立以来,太浦河重金属锑未出现过临近临界值。

《示范区淀山湖、元荡、太浦河(含汾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及生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聚焦重点跨界水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关键问题,明确协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等5项工作机制,以项目化、清单化形式统筹推进跨界河湖生态治理。《方案》实施以来,47个重点跨界水体实现了联合河湖长制的全覆盖。

“这些创新成果,是示范区针对跨区域共保联治普遍性问题、重难点问题所进行的有效探索和经验总结,已经具备较好的实施成效,为全国其他重点地区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升绿色创新能级提供可借鉴的范本。”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张忠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