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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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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德(负责人):

主持局全面工作。

振(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主要领导分管党建、双一号工程、政务信息与网络安全、环委会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兴国建设、争资争项、项目建设、信息披露、环境统计、人事、财务、清洁生产、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考核、巡视巡察、纪检、工会、共青团、精神文明创建、法规等工作。

分管综合协调股、项目办。

对接市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科技与财务科、综合协调科、环评科。

联系纪委监委、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国家保密局、发改委、财政局、巡察办、总工会。

朱华东(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主持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工作。

协助局主要领导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损害赔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大气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信访、妇联、武装、统战、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大气环境股。

对接市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与宣教科、辐射中心、综合执法支队、大气环境科。

联系人大办、政协办、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卫健委、妇联、武装部、统战部、应急管理局、城管局、住建局、交管大队、市场监管局、交运局

杰(技术服务站站长):

主持技术服务站日常工作。

协助局主要领导分管疫情防控、城区环境整治、生态环境监测、公共机构节能、综治等工作。

分管网格办。

对接市局生态环境监测科、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政法委、城区环境整治办、卫健委。

王甘生(四级调研员):

协助局主要领导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协管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联系乡村振兴局。

源(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主要领导自然生态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林长制”、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

分管自然生态保护股。

对接市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环评(固废)科。

联系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发改委、卫健委。

鹏(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主要领导分管水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老干部工作。

分管水生态环境股。

对接市局水生态环境科(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