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兴国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县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利,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权是:
(一)、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事进行选举任免;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政府组成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兴国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全额拨款参公单位,编制数30人,其中:参公编制20人、工勤编制**人、全额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借用人数**人,聘用人数**人;退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人数**人。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7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我**支出预算总额为173.63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173.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4万元。(2)项目支出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8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支出情况
2019年我会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173.63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73.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4万元。(2)项目支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