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经济开发区 > 规划计划

兴国县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改进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这一重点,加强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扎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及以“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的在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锻炼工作,深入推进201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为党的肌体不断输送新鲜血液。

二、工作目标

以工人、农民、高知识人群、“两新”组织、乡镇卫生院为重点领域,以35岁以下、高中上学历、女性和农村致富能人、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先进分子为重点对象,以保数量、提质量为主攻方向,着力改善“两新”组织党员人数过少、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的现象。2011年全县发展新党员450名以上,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5%以上,女性占20%以上,“两新”组织党员占5%,农民党员占75%左右;乡镇在致富能人、在外务工人员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的数量应分别占农村发展党员数量的70%40%以上,并在中小学、卫生院各发展1名以上党员。同时,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全县2011年入党积极分子总数达1350名以上,各基层党委入党积极分子数与新发展党员数之比保持在31以上。(各基层党委2011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数附后)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各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开展“公推选优”入党人选活动,在年初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荐等方式,把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青年纳入组织视野,择优确定入党对象,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要及时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名册和档案,制定详细的培养教育计划,并借助县乡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等阵地抓好集中培训,借助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等急难险重工作载体抓好实践锻炼,促进入党积极分子尽快成熟。

2、突出发展重点,不断改善和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乡镇党委要以“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机制为抓手,重点抓好2007-2010年度“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培养、使用工作,抓好2011年度“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在注重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控制发展名额,努力改变党的力量分布不尽合理的现象;“两新”组织要注重做好在生产经营骨干、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的发展党员工作,同时慎重做好吸收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的工作,逐步扩大党建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

3、狠抓薄弱环节,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当前,发展党员工作中仍存在的教育引导不力、优秀青年入党积极性不高、发展党员工作严肃性不够、材料填写不规范等薄弱环节和问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对照以上问题,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切实抓好整改;各基层党委要进一步完善本级党校的软硬件设施,组织基层支部书记和相关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发展党员工作表格、材料的规范化填写,使他们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流程、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把好新党员“入口”,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

四、几点要求

1、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特别是乡镇区党委要严格按照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领导、严格程序、强化管理。各基层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研究、抓部署;基层党委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调度和督查指导;基层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培养考察责任人的跟踪管理,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各个程序的工作,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关、材料关、政审关、质量关。

2、要制定工作计划。各基层党委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本系统党员队伍的构成及分布情况,研究确定发展重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20114月底前,各基层党委要将制定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3、要加强检查督促。 各基层党委要将发展党员工作列为对各党(总)支部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每季一督查、半年一考评、年终一考核。县委组织部将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重要内容, 并实行发展党员工作 “一票否决”制。 对抓“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或出现年内未发展党员的村党(总)支部,县委组织部将把该村列为县级重点管理对象,进行“销号”管理,并取消其所在党委组织工作评先评优资格,追究基层党委书记、组织委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