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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县本级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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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府办字201725

 

 

 

关于建立县本级政府投资和企业

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府和企业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经2017年3月3日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建立县本级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建设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受理中心

  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成立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受理中心,由县行管委统一管理,承担对县委、县政府确认的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受理、催办、代办等职责,人员由县行管委、发改、城建、国土、财政、人防、消防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通过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变项目业主“多头跑”、“反复跑”为“一头跑”,使县本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在各职能部门并联审批承诺时限累计缩短至90天左右,企业投资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时间缩短30天左右。

 二、工作措施

(一)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确立关键主线路,尽可能实行并联审批。以缩短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关键线路审批和工作时间为导向,明确从年度项目计划下发开始,到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再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评审、施工招投标为关键主线路。在项目关键线路审批和报建工作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项目相关报建及批复工作与主线路报建及审批同步进行,项目相关报建及批复工作须在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成。

(二)加强项目业主、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的配合。加快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修改及审批,工程设计方案评审、修改及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修改及审批,消防审查、人防审查、绿色建筑审查、施工图审查等评审和审批工作,各相关评审、审批单位提前介入评审、审批工作,可研、初设、施工图初稿完成后即组织专家开始介入,实行专家预评审制,进一步缩短评审和审批时间。

(三)将中介机构办理流程纳入并联审批流程。充分利用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县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重点项目选取中介机构,除需公开招投标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之外,一律到“中介服务超市”自主或摇号选取。企业投资重点项目可参照执行。将设计、咨询等涉及中介机构服务的可研编制、环评编制、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图审等环节列入并联审批流程,对服务时限进行约定,并明确违约责任。业主单位需提示相关单位按时完成设计、咨询等工作。

(四)县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受理中心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并联审批工作会议。其中,企业投资重点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逐步提高在线平台的应用效率。

三、明确办理流程

(一)以缩短时限为导向,将政府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关键主线路办理流程划分为立项审批阶段、规划用地审批阶段、招投标阶段、项目审批阶段等“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由县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受理中心集中受理和推送出件,实行关联事项并联审批,统一监管办理时限和服务质量。

1.立项审批阶段具体办理事项为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可研报告和编制环评报告、土地预审、选址意见、节能审查等。

  2.规划用地审批阶段具体办理事项为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用地许可、建设用地报批、建设用地批准、土地使用证办理等。

3.招投标阶段具体办理事项为地质勘探、方案设计招标和工程监理、施工单位招标等。

4.项目审批阶段具体办理事项为设计方案审查、设计图纸审查、人防审核、消防审核、工程规划许可、工程预算审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核发施工许可等。

(二)将企业投资重点项目办理流程划分为立项审批、规划用地审批、项目审批等“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由建设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受理中心会同各阶段牵头部门集中受理和推送出件。

  具体并联审批流程图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县发改委、城建局、国土局、财政局、人防办、消防大队和行管委等相关单位要共同落实各个阶段的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各相关部门要具体负责,全面清理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细化制定具体配套办法并报送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受理中心备案。

(三)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由县行管委负责解释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操作细则。 

 

附件:1.兴国县中心城区县本级非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并联审

    批流程图

   2.兴国县中心城区县本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并联审

    批流程图 

 

 

 

 

                   201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