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兴国县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推动食品安全治理精准化、科学化,根据赣州市食安办、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包括乡镇)食品流通、“四小”环节经销的食用农产品、普通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小作坊与生产企业生产加工食品以及餐饮服务环节(包含学校食堂)的餐饮食品、餐饮具等等进行监督抽样检验,全面完成全年抽建工作。现对监督抽检情况进行分析。
一、2023年监督抽检整体情况
(一)监督抽检完成情况
2023年度监督检查省级抽检共432批次,其中监督抽检412批次,风险监测专项20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426批次,合格率98.61%。
县级第一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44批次,完成抽检344批次,不合格12批次;县级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检任务836批次,实际完成836批次,不合格47批次。合计县级抽检任务1180批次,实际完成1180批次,不合格59批次,合格率95%。
全年总任务数1612批次,实际完成抽样1612批次。不合格65批次,合格率95.97%。
类别 |
全年任务数 |
完成任务数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省级抽检任务 |
432 |
432 |
426 |
6 |
98.61% |
县级抽检任务 |
1180 |
1180 |
1121 |
59 |
95% |
合计 |
1612 |
1612 |
1547 |
65 |
95.97% |
(二)抽样范围及品种
2023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
生产流通、“四小”环节:兴国县辖区内(包含乡镇圩集)的超市、小卖部、小商店、农贸市场、粮食加工厂和正常生产经营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榨油厂、糕点坊、酒厂、获证企业等生产经营企业;
餐饮环节:辖区内的大中型餐饮企业、街道及乡镇的小餐饮店、早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食堂、学校附近的小食杂店等;
食用农产品:辖区内(包含乡镇圩集)的超市生鲜区、社区小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等等。
2023年度监督抽检的品种包括:元旦元宵节、端午节、国庆中秋节节令食品、新鲜水果蔬菜及其干制品、水产品及其干制品、禽畜肉及禽畜副产品、鲜蛋类、粮食加工品、面制品、食用油植物油及其他油脂产品、调味品、肉制品、糕点、豆制品、饼干、酒类、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饮料及饮品调味品、膨化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原料、餐饮自制食品、餐饮自制糕点、调和饮料制品、餐饮具等等。
二、不合格样品分析
不合格食品为食用农产品25批次,餐饮食品13批次,餐饮具9批次,肉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饮料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合计65批次。
2023年度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项目列表
见附件
三、2024年抽检工作建议
(一)坚持均衡抽样,合理分配各环节各场所抽检任务。食品抽检要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尽可能多的覆盖食品抽检大类,实现抽样区域、抽样环节、抽样品种均衡分布。
(二)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开展高风险食品专项抽检。结合历年食品安全抽检分析报告、省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与上年度不合格抽检食品回头看清单,聚焦高风险行业、风险隐患突出的经营单位,加强靶向监管并适时开展联合整治,切实提高问题食品检出率。
(三)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贯,督促规范生产销售行为。要指导宣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种养殖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已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安全细则规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要及时纠正,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