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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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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监发〔201947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兴国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兴国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59

 

 

 

兴国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水平,推进我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化建设,预防和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兴国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兴安字【201912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资格证,按期检验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实现继续保持特种设备零事故和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继续推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制”。通过公开承诺、社会监督和加强执法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厂区显著位置公开《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落实到位。通过公开承诺、社会监督和加强执法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二)落实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全面树立守法意识,严格依法依规使用特种设备,不得违规转让、生产、经营,确保证照齐全,不得违规转让、出租、买卖证照和有关批准文件;不得超许可范围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

(三)落实制度和组织保障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以实际控制人为重点,主要负责人为核心,覆盖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投入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购置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

(五)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组织制定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做到计划、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加强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知应会等培训教育活动。持证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为岗位需求数量的1.5倍,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持证人员不足。在证件有效期内,每名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5课时,学习考核不少于1次。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实施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六)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确实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使用单位要在生产厂区公告栏上对特种设备管理状况予以公开。公开项目包括本年度到期和超期设备情况、重要特种设备情况。其中本年度到期设备情况包括所属装置区名称和设备数量、到期时间和拟检验时间;超期设备情况应公开超期设备所属装置及数量、上次检验有效期超期原因、设备状况和拟检时间;重要特种设备信息应公开所在位置、设备数量和安全责任人等内容。根据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和检验情况,使用单位要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张贴特种设备标识牌,标识牌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使用证号、注册代码、出厂编号、工作介质、运行参数、检验有效期、安全责任人等信息。定期对标注信息进行检查,采取措施确保标识全面清晰、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七)落实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建立安全风险查找、研判、分级、防范、预警和责任“六项机制”,全面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的辨识,科学分析、评价作业活动和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方面的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风险清单,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措施,绘制“一图一牌三清单”,并持续更新完善。要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生产区域和岗位实施重点管控。

(八)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与处理的规定,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和积极组织抢救,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开展事故自我分析和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意识。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工作责任制。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要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要建立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关键岗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九)加大隐患查处和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点隐患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严办一批隐患。通过下达隐患整改指令、责令限期整改和立案处罚,切实推动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工作。对逾期未改单位,在采取行政处罚的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开隐患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地乡镇政府,必要时上报县安委会实施挂牌督办。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25日至510日)

一是制定我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并报县安委会。

二是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年”各项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使用单位要利用公司(厂区)板报、专栏、工作例会、班组会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11日至630日)

各使用单位要对照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签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经法人代表签字后张贴醒目处。认真查找在机构和制度建设、安全投入、隐患整改、设备检验、人员培训及持证、设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整改落实。自查自纠情况和承诺书于630日前交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三)检查整治阶段(71日至1031日)

全面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基本落实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查缺补漏,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强化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对没有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问题和隐患突出的单位,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督促使用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并依法从严查处。

(四)提升阶段(111日至1231日)

1.树立标杆。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确定5-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以此引导和带动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2.总结提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情况进行分析研讨,总结经验和不足,并报送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局成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和对口执法组负责人为成员。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严格监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明确企业内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真正承担起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和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实现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安全监察机构要把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与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结合起来,确保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曝光违法违纪行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现场观摩和学习交流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