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争先创优,推进履职到位,提升工作效能,确保上级和县局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考核内容,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导向、注重实绩。
(二)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三)坚持讲求实效、便于操作。
(四)坚持强化基础、注重平时。
二、考核对象
(一)全系统干部职工;
(二)局属各单位:全县13个基层分局和机关19个股室(局、大队、中心)。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对基层分局的考核内容:包括食品药品安全、证照审批管理、市场监管、作风建设、民主评议等方面,总分值100分。
食品药品安全:主要考核日常监管到位情况、食品经营持证率、“四小”登记备案、餐饮量化分级情况等方面内容,共40分(其中食品30分、药品10分)。
证照审批管理:主要考核新增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服务发展、规范登记等方面内容,共20分。
市场监管:主要考核市场秩序、产商品质量监管、投诉举报与消费维权等方面内容,共15分。
作风建设:主要考核政令畅通、执行纪律和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共5分。
民主评议: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股室(局、大队、中心)民主测评,共20分。
(二)对县局机关股室的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履职、民主评议等方面,总分值100分。
日常履职:主要考核上级对口业务完成情况,分管领导交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共60分。
民主评议:主要指基层分局的评议、局班子成员的评议,共40分。
(三)对个人的考核内容:由分局长和机关股室(局、大队、中心)负责人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考核细则,报分管或挂点领导审核后,自主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实施。县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监察室,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综合工作及协调、统筹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二)日常考核和督导。相关考核责任单位根据考核项目,加强对考核项目平常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项考核项目的顺利完成。县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安排对有关工作实行季度或半年考核。
(三)年终考核。县局考核办对日常考核进行汇总,并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得出各考核对象最后得分。
加分项:工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厅市级、市局(县级)和县局(乡级)表彰和认可的,各加10、5、3、2、1分(同一工作获多项表彰,就最高项得分)。
扣分项:因监管不力引发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大责任事故,每次扣10分;被上级督查通报批评或被县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每次扣5分;出现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赔偿案件,每件扣5分。
五、考评结果运用
(一)个人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在2017年度奖励性工资中,拿出4000元用于浮动,由分局长、机关股室(局、大队、中心)负责人对所属职工根据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评定结果报挂点或分管领导审定后作为浮动部分的奖励性工资发放依据。
因综合治理发生重大事故(受到治安处罚等处理),因监管不力引发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作风纪律、依法行政等工作等被省、市局、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等通报批评或被县级以上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且经查证属实的,每发生一次扣500元。
(二)奖优罚劣。分局及局机关股室(局、大队、中心)绩效考核结果分优秀、达标、不合格三个档次。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60分以上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得分排名,全系统年终评选绩效考核先进8个,其中:分局4个,股室4个,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位列倒数后2名的,分局长引咎辞职,对股室负责人予以免职。
附件1
2017年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单位 |
考 核 内 容(总分100分) |
评 分 标 准 |
基层分局 |
1.食品药品安全(40分) |
见附件 |
2.证照审批管理(20分)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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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监管(15分)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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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风建设(5分)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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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主评议(20分)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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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局、大队、中心) |
1.日常履职(60分) |
主要实行评估。如市局年终考核居上游记60分,中游记50分,下游记40分。涉及执法办案的股室(局、大队、中心),执法办案占30分。 |
2.民主评议(40分) |
见附件 |
附件2
民主测评细则
测评对象 |
测评参加人 |
标准分 |
测评标准和测评办法 |
测评分 |
备注 |
基层分局
(20分) |
1.领导 班子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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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县局领导班子对基层分局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级,优秀为10分、良好为8分、合格为6分、不合格为2分,每张测评票最多只能选4个分局为“优秀”等级,加权平均后确定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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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关股 室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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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机关股室对基层分局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级,优秀为10分、良好为8分、合格为6分、不合格为2分,每张测评票最多只能选4个分局为“优秀”等级,加权平均后确定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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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股室
(40分) |
3.领导 班子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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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县局领导班子对机关股室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级,优秀为20分、良好为16分、合格为12分、不合格为5分,每张测评票最多只能选4个股室为“优秀”等级,加权平均后确定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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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层分局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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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基层分局对机关股室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级,优秀为20分、良好为16分、合格为12分、不合格为5分,每张测评票最多只能选4个股室为“优秀”等级,由各分局集体讨论评定,评定结果直送县局局长,加权平均后确定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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