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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七年消费维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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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局消费维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畅通处诉机制、提升调处效率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率,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效率的提升,从完善12315值班制度和限时督办入手,做到有诉必应,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截至2017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消费申诉举报132起,其中申诉124起,举报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95万元,办结率达到100%,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月15日,我局在兴国县中心花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展示台,划分了法律法规咨询区、现场申诉举报受理区、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区;在各乡镇圩场、城乡社区、集贸市场等场所悬挂标语横幅30余条,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60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9起,举报1起,活动当场调解成功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元。

  (三)积极开展了预付卡企业专项“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活动

  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预付卡企业专项“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活动。在检查活动中,我局以经营项目有“预付卡”字样、近一年“12315”热线投诉中涉及预付卡内容和美容美发、体育健身、休闲旅游、教育培训、电影院、连锁超市、餐饮等行业的预付卡市场主体为“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以经营资质、经营行为(重点是落实实名购卡制、限额发卡制和非现金购卡制等三项制度)、合同条款(发卡章程、购卡协议、资金存管协议等)、商品(服务)质量、年报公示内容等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从省工商局公示系统中摇号抽取的26户企业名单实施了联合检查,并且引导市场主体本着自愿的原则签署了《市场主体放心消费承诺书》,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四)积极开展了“放心消费在赣州”创建活动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着力提升消费纠纷调解效率,依托12315“五进”站点,我局积极开展了以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内容的“放心消费在赣州”创建活动。目前,已选取兴国国兴汽车博览城为试点单位。

  二、工作打算

  (一)探索新兴的维权渠道

  鉴于当下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的兴起,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放在探索新兴的维权渠道上,既建立微博、微信维权平台,在平台建成后,将进一步制定微博、微信维权工作制度、处置流程、处理时限,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微博、微信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跟踪、回复,适时通过微博、微信发布消费维权信息和消费警示,加强与消费者的网上互动,方便消费者即时维权。

  (二)加强维权站点建设,全面提升维权覆盖

  1、以“一会两站”为基点,完善维权站点建设。目前,我县已在各分局所在地设立13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分会,在全县范围内设立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232个。下一步我局将从加强维权队伍建设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两方面入手,提升维权覆盖面。

  2、以12315“五进”活动为契机,搭建便民服务平台。我局在辖区内已建立消费维权站6个,其中超市2个、市场1个、企业1个、景区1个、汽车城1个。在加强现有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维权网络,在各类学校、幼儿园设立消费维权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消费教育引导。

  (三)加大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监管和执法力度

  从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两个方面入手,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类商品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为重点,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