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兴国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兴国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兴国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兴国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或单位主要职责
兴国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负责主管全县农村能源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订和实施农村能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沼气、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和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建设项目的试点、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农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2021年兴国县水土保持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水保局机关、水保局乡镇上划水保岗、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3个单位。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6人,退休人数3人。
第二部分 兴国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兴国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兴国县水土保持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4%;卫生健康支出5.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3%;农林水支出44.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63%;住房保障支出4.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万元,农林水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或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或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或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或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兴国县水土保持局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
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1万元,主要原因
是:2020年能源办为水土保持局下属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
原因是: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兴国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
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
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
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指行政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用品支出、水电费支出、物业管理支出、招待费支出、差旅费支出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如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