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帮我打赢了官司,你们这么热情周到地为我提供法律服务,不知道如何感谢你们,现在我的官司都结案了,只能以赠送一面锦旗来表达我对你们的敬意”。新年伊始,肖某来到法援中心面带微笑地说道。
原来,肖某是残疾人,在2023年,曾因一个行政纠纷多次来到兴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2017年3月6日,某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江西兴国某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确定征地主体为某某局,其所承包的位于兴国县某镇某村某组鸭婆坵黄龙尾的林地被征收了x亩,但某局未依法与其签订征地协议,亦未按文件规定补偿标准计算支付补偿款,而是擅自将补偿款发放至其他村民账户内且没有足额发放,现要求确认某局行政征收行为违法,并立即将征地补偿款直接发放给肖某。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后立即为肖某开启绿色通道,当场受理了肖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将该案件指派给了江西南芳(兴国)律师事务所。
江西南芳(兴国)律师事务所收到兴国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案件指派后,立即安排了雷某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接受此案后,迅速同肖某取得联系,了解该案件的详细情况。承办律师知晓受援人的诉求后,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后,多次同受援人沟通,确认案件的事实及其诉求,用好作风为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2023年度,兴国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办理案件19件,有效的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兴国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做好特定群体维权工作,为维护家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法治兴国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来源:兴国县法律援助中心郑丽峰
编辑:蓝兆平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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