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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助矫促“新生”--兴国县组织开展女性类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分类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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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丰富拓展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形式,提升教育矫正质效,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7日下午,兴国县司法局联合县卫健委、县妇联对全县19名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分类教育系列活动。

活动开始前,县妇联副主席游慧桢同志首先向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表达了节日的美好祝愿,并表示作为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将充分自身职能优势,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组织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等工作中来,增强他们对家庭的责任感和社会的使命感,协助她们以全新的面貌、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

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讲座。县第二医院心理咨询师邱晓珊以“爱护自己,从心出发”为主题开展了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从正确认识压力、情绪管理、消除负面情绪等三个方面,帮助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克服心理阻碍,管理好自我情绪,提高应对挫折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结合真实生动的案例,现场与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互动,营造了欢快、愉悦的氛围,鼓励她们以积极、健康、阳光的心理状态面对生活。

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江西南芳(兴国)律师事务所钟秀琴律师以“以法之名,维护她权益”为主体,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进行讲解,重点对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家庭暴力、子女抚养等婚姻家庭当中容易遇到问题,以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进行解剖,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在场的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懂得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是一个特殊群体,其心理承受力和情绪的稳定直接影响到家庭的和谐。近年来兴国县司法局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中来,紧扣“2+5+N”教育矫正模式,实现因类施矫、矫人矫心。下一步,兴国县司法局将进一步重视和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程度,不断探索研究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从心理矫治中探寻治愈的力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从心理上走出阴影,形成健康人格,争取早日重新回归社会。

来源:社区矫正股张功辉

编辑:蓝兆平王峰

审核:吕楠

监制:钟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