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国县司法局古龙岗司法所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功化解一起因承揽工程的施工问题造成施工项目损坏引发的纠纷,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古龙岗司法所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
事件起因是当事人乙方承揽当事人甲方的厨房和护墙,因施工项目护墙倒塌造成施工项目厨房损坏引发的纠纷。双方多次自行协商解决此纠纷并多次报警处理此纠纷未果,并且甲方因此矛盾纠纷诉诸法院,为做好此纠纷的调处化解,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古龙岗司法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派出所民警、法庭干部及相关村干部人员进行联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及时了解双方存在矛盾的焦点及双方的相关诉求。在了解到事情发生的经过及双方的真实意愿后,古龙岗司法所干部从法律层面及情理层面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根据争议的焦点,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跟双方沟通,讲解情理结合、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的道理,最终使得双方各让一步,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双方终于就乙方施工问题造成甲方护墙、厨房损坏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该起矛盾纠纷至此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步,古龙岗司法所将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用心用情调处化解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建设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古龙岗司法所何箕全
编辑:蓝兆平王峰
审核:吕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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