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福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乡镇承接综合行政执法权改革后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我县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养
一是启动执法人员素养提升工程,印发《2025年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对全年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执法单位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档案制度,量化“年度60课时+岗位实训”考核指标,构建“训前备案-训中管理-训后评估”的闭环管理体系。二是举办了“2025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执法人员素养提升”专题培训班,各乡镇政府、行政执法单位的主要领导,执法分管领导、执法队长、司法所长、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行政执法骨干等260余人参训,组织执法人员线上轮训、乡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560人次,共同为法治兴国建设“充电蓄能”。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首要环节得到妥善把关,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资格考试和执法能力评估,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定期复审和更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更新调整乡镇履职清单,在制定乡镇履职清单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审核明确执法职责边界,避免职责交叉和空白,督促赋权部门加强对乡镇赋权事项的指导监督工作。二是开展乡镇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组织全县25个乡镇总结分析本区域赋权工作整体情况、承接事项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差距及意见建议;派出工作组前往均村、龙口、江背、高兴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评查案卷、现场测试、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调查评估,形成《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表》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表》及评估报告。三是编印《兴国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引》,从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加大乡镇执法指导力度,对败诉风险较大的执法内容,编撰专章,进行指导。四是建立“综随一次查”联合监管机制。出台《深入推进“综随一次查”联合监管机制工作方案》,明确了20个跨部门综合监管领域、2个重点产业领域及11个民生热点领域的联合监管主题;完善“一单两库”建设实行信用监管与差异化检查,切实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着力破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检查频次过高、标准不一等“扰企乱象”。
三、加快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运行机制。根据《江西省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引(试行)》精神,积极探索司法所协助开展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全面规范监督内容、监督流程,创新协调监督方式方法。二是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在3月份,我县率先采取行动,组织起草了《兴国县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在特定范围内展开讨论研究,广泛征求相关意见。目前,市政府已正式出台相关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县司法局已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单位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并进一步细化我县错案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三是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公开选聘了3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涵盖法律专业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优秀企业家代表及各行业业务骨干等社会群体,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四是调整企业行政执法检查监测点33家,建立完善走访联系、投诉举报、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等配套机制,重点围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执法痛点和堵点进行“靶向”监督。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建设。正式印发《兴国县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编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手册,围绕队伍建设、执法流程、执法制度、监督机制及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维度提供系统指引。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飞行检查、交叉评查、集中审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执法大队长、行政执法监督员及律师等共同参与,重点将乡镇执法案卷纳入评查范围,对行政执法案卷实施“全面体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三是推行“面对面”监督指导机制。依托政法单位、信访局挂点联系乡镇的“1+6+N”工作机制,县司法局将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纳入政法单位对口乡镇工作重点,强化日常指导;同步加强县级主管部门对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力度。四是深化法治督察实效。聚焦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靶向督察,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偏差,切实提升督察工作质效。
附件: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兴国县司法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