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万鸿代表:
您提出的“机构改革后,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成立,但是执法队伍不够稳定专业、执法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普遍存在。建议:1.稳定专业执法队伍,特别是综合执法大队长要配齐配强,减少借调抽调;2.加强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原则上要求都要考执法证;3.探索并常态化开展县乡联合执法和乡镇片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成效;4.强化保障,配备专业车辆、执法记录仪和服装等。”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研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就承办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兴国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兴办字〔2019〕128号)文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乡镇机关下属全额拨款事业机构,人财物由乡镇统一管理,接受县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县司法局作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近年来不断督促、推进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向相关部门建议配强配齐乡镇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加大乡镇执法专业人员招聘力度。县法建办(县司法局)已于2022年10月印发《兴国县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流程规范、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乡镇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提供了制度遵循,力促乡镇综合执法水平提升。
一是强化阵地保障。督促各乡镇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合理保障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用房,设置固定的办公室和执法功能室,整合原“七所八站”办公场地,合理利用闲置用房,或者采用租赁民房的方式,为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提供基本的办公场地。
二是优化装备配置。督促各乡镇按照《实施细则》要求配发统一的综合执法制服,每两人配备1部执法记录仪,一定数量的录音笔、摄像机、手电筒、便携执法包等,以及按需求配置执法车辆、执法安全防护装备等,切实保障综合执法需要。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管理制度,组织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执法证件申领考试,目前办理执法证968本,监督证70本。建立“司法行政+赋权部门+乡镇”组合培训机制,2023年举办培训班5期,2024年已举办2期,累计培训525人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准备今年8月份举办。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2022年10月县法建办(县司法局)印发《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行政执法部门间更好实现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协作配合。2024年5月,我局起草《兴国县规范涉企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建立县乡(镇、区)联动机制,实施县乡(镇、区)联动执法检查,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推动条块工作融合,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加大监督力度。今年我局将乡镇综合执法纳入“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工作范围,将基层执法改革纳入法治政府督察重要内容,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切实提高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兴国县司法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