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县司法行政公众满意度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切实提高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全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的排位,全面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积极构建法治兴国、平安兴国, 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知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以改作风、提效率、树形象为抓手,促进队伍建设;以强服务、办实事、惠民众为目标,促进群众满意度,为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好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访民情、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积极主动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服务群众质量不高、作风不实、成效不好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力争群众满意度测评在全省、全市有进一步提升,排位前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提升满意度和安全感工作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提升公众满意度和安全感工作,成立司法局提升司法行政公众满意度和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由曾庆良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
2、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
一是编印一份宣传册,主要内容包括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职责、服务承诺、联系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等,并将宣传册发至所有服务窗口。
责任领导:陈喜忠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5月25日前。
二是向在省内所有兴国籍服刑人员家属发一封信,主要告知远程会见平台会见条件、程序、地址和服务联系电话等内容。
责任领导:李玉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
完成时限:2018年5月15日前。
三是局主要领导在线电视台作“改作风、提效率”公开承诺表态发言。
责任领导:曾庆良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0日前。
3、加强司法局机关干部考核管理
为充分调动局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着重从工作纪律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考核、评价各科室和每个干部的日常工作纪律和年度工作实绩,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确保及时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全体机关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争先进位。由局办公室负责拟定机关干部日常考核管理方案,考核贯穿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考核,考核方案(草案)在征求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并执行。
责任领导:陈喜忠、廖琴生、刘熙海、李玉
责任科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
4、加强全县法律服务队伍监管
一是建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法律服务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人员、司法鉴定人员执业惩戒制度,提高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意识和群众满意度。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推行法律服务行业满意度回访制度。要求各服务单位建立法律服务对象工作台账,将受理承办案件的法律服务对象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造册。司法局成立法律服务回访和群众投诉受理中心,向服务对象进行抽查回访,并对回访结果发现的问题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承办人出现一次不满意的,进行一次告诫;出现二次不满意的进行通报;出现三次的给予停业整顿半年;出现四次以上的不予年审。对于承办单位出现一次投诉并经查实或回访2人次不满意的限期整改,投诉二次以上并经查实或回访4人次不满意的给予该承办单位负责人不予年审,给予服务机构年检不合格处理。
责任领导:廖琴生、李玉、刘熙海
责任科室:律师科、司法鉴定管理科
完成时限:即时即办,长期坚持
5、加强新媒体宣传
充分发挥和利用好“兴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要求各科室、法律服务单位每周至少报送一篇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加强自身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
责任领导:刘熙海
责任科室:法宣办、各科室、所、中心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处、所务必高度重视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充分认识进行群众安全感测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变压力为动力,把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落实,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部署,狠抓落实,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兴国县司法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