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司法局 > 政策文件

南昌市青云谱区曾某与邱某某邻里纠纷调解案

访问量:

【案情简介】

2019年1月12日,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街道洪东社区A区B栋C单元701室阳台漏水,导致601室两面墙壁渗水,木地板上全是水。业主曾某认为楼上住户邱某某应当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因此曾某多次与邱某某协商维修费用,但是由于邱某某不愿意承担费用,故曾某找到洪东社区,要求为其解决纠纷。为此,曾某申请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街道洪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调委会)进行调解,洪东社区调委会受理了曾某的调解申请。洪东社区调委会收到调解申请后,成立调解小组,针对申请人曾某陈述的情况,调解小组成员通过多次实地走访、查勘及询问邻居等方式进行了调查了解。之后,调解小组成员在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本案进行了分析讨论和查阅了许多纠纷调解案例,一致认为本案当事人是邻居,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本案可以通过调解协商方式予以解决。于是,调委会将当事人约到一起,并认真听取了他们的陈述。

曾某陈述:楼上住户邱某某家漏水,导致她家的东面房间两面墙壁渗水,木地板上全是水,而且这已经是第三次漏水,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环境,对自己及家人的身体健康有严重的危害,现在需要赶紧找人维修,维修需要费用,多次找维修人员来家中查看现场及了解维修情况,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维修墙体、门、窗、地板,费用共4000元。希望邱某某能承担这笔维修费用。

邱某某陈述:由于本人在外地工作,长期未住在701室,所以阳台地漏也一直没有维修,这次漏水纯属意外,601室住户得知漏水后,态度强硬、蛮横,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架势,不能够冷静的沟通,导致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调解过程】

调解小组成员针对本次事件的矛盾焦点问题,经过曾某、邱某某进行沟通,请来房屋维修工对房屋卫生间漏水原因进行了鉴定,鉴定人的意见是,漏水原因在于楼上阳台地漏防水未做好导致渗水引起的。调解小组对邱某某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耐心地做居民的说服工作。居民矛盾很深,刚开始当事人情绪异常激动,恶言相向,但调解调查小组人员仍不放弃调解,将本案重心放在调解上,耐心地向居民算细账、讲依据、讲事实、摆道理,司法所工作员对此事件当事人及其家人开展法治宣传,反复讲读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经调解人员反复做说服双方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邱某某同意出这笔维修费用。

【调解结果】

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如下协议,并表示不需进行司法确认也会按照约定履行协议:

1、此次费用由邱某某家承担,维修曾某家墙体、门、窗、地板,共需要4000元。

2、大家就此次事件签订此协议后,不得再提出任何新的问题。

至此,纠纷得到了合理地解决,当事人各方都表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点评】

人民调解工作是法、理、情的统一,不仅仅要化解矛盾纠纷,更要向人民群众传达法治理念,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立健全。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棘手难题,纠结在法理、情理和民俗之间。当遇到这样的纠纷时,调解员首先要仔细的调查、走访,准确地找出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在稳住当事人情绪、避免事态升级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调解方案,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晓之以理法,动之以真情,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努力缩各方差距,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达到各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

在本辖区,以前虽也发生过这类事件,但大多数受害人因种种原因不愿意依法提出赔偿要求。因我社区大部分都是旧房子,容易造成一系列等问题,预计此类纠纷还会发生,本次的成功调解,对今后解决此类纠纷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案中,首先,调解小组对事件有充分的了解,确立了明确的调解思路,使调解员对本次的成功调解有了信心和决心。其次,调解员对当事人,不仅采用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讲解,还适度运用了道德层面与情感层面的说服和教育;在语言使用方面,自始至终极少使用批评语言,更多的是使用了协商的语气和尊重的态度。调解员的责任心,促使当事人最终自愿接受调解,握手言和。

下一步,调委会将继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认真总结梳理涉及百姓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与社区居民的联系,扩大法律知识宣传覆盖面,加大纠纷化解工作力度,切实实现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