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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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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国县教科体局印发了《兴国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原则、学区划分、招生办法等内容。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小学、初中班额设置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确保全面消除大班额、超大班额且不反弹。2024年秋季起,小学一至六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七至九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0人以内。

二、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本辖区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二是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三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做到招生计划公开、程序公开,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有什么变化?学区如何划定?如何招生?

答:今年城区新增了八小、八中及十一小,对城东片区的学区进行了调整,思源小学招生范围基本不变,四小、八小和十一小、思源中学与八中的招生范围均重新划分。综合考虑学校建设和生源情况,兴国八小和兴国十一小今年秋季实行全学段招生(一至六年级),兴国八中今年秋季只招收七年级新生,八至九年级暂不进行招生。

四、今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对象是什么?

答: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以上儿童(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城区初中招生对象为符合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五、今年什么时侯开始网上报名,需提交哪些资料呢?

答:今年城区入学继续实行网上预报名,预计6月初开始网上预报名(届时会提前发布网上预报名公告)。2024年秋季把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分为学区生源、政策生源、经商务工随迁生源等三大类。在网上预报名时,学生家长需按生源类别选择相应的入口,进行网上预报名。

1.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户口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布之日)、不动产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区内家庭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房产为父母(法定监护人)所有的,则提供家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近3个月(2024年1-6月任意连续3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其中任意两种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自建住房的,则提供房屋土地所有权证明,近3个月(2024年1-6月任意连续3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中的任意两种和家庭户口簿。

3.家庭住学区内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廉租房、公租房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租住合同,近3个月水费、电费缴费发票,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烈士、现役军人及综合救援性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供烈士证或父母亲服现役证明(军官证、士官证)或工作证、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凭证材料或证明、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渔民子女则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父母双亡的孤儿提供实际监护人需提供的有效证件:孤儿证、监护人证明、户口簿。

5.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兴国经商的营业执照(办证时间截止至此方案发布时间之日,即2024年4月17日)、户口簿、门面租赁合同或门面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再结合实地核查经商的真实性安排入学。

6.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所在务工企业的招商引资合同、银行工资流水(近6个月)、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近6个月)、居住证(非本县户籍)等凭证。在县招商引资企业务工的子女及来兴投资办企的法人子女优先满足,分类安排。

六、什么是“三个一致”?

答:“三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房屋产权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母),学区内“三个一致”户籍儿童优先安排入学。

七、今年为什么要规定招生顺序?

答:总体而言,今年我县城区学位总量增加了,但新建的学校都在工业园区,老城区学位仍存在区域性紧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非标准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因此,为有效解决区域性学位紧张的问题,《方案》规定,实行分类按序招生。如果经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申请入学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学校空余学位数,则直接安排入学;如经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申请入学学生数大于学校空余学位数,则按照招生顺序依序确定入学人员,具体批次为:

第一批次,“三个一致”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房产和居住地均在学区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政策生源类适龄儿童(居住地在学区范围);

第二批次,户籍是学区范围外的其他城区户籍,房产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户籍在学区地段范围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户籍是城区以外户籍,房产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五批次,经商务工随迁生源类适龄儿童(居住证时间越前、提供经商务工资料越齐全的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在本批次内优先安排)。

八、如果同一批次人员无法同时满足时,如何确定入学人员?

答:为了保证城区入学的公平公正,当遇到某一批次顺序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由相应的城区学校组织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学名单(公开摇号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县教科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部门根据职责予以监督)。其他未录取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申报人员由县教科体局统一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或城区周边学校,促进均衡。

九、“长幼随学”如何理解?

答:为解决同一家庭多子女在不同学校就读的问题,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城区学校学位情况,2024年秋季探索试行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服务,逐步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长幼随学”政策仅面向一年级新生试行,其他年级的转学生及七年级新生暂不适用。如符合招生政策的多子女家庭一年级新生入学,因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无法按照“长幼随学”入学的新生,经家长申请,教育部门统筹,可安排需“长幼随学”学生转入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同校就读。

十、对于上述答疑中未提及的问题,或者仍有疑问的怎样咨询?

答:可以关注“兴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无论是新生入学还是转学,都会提前发布公告,建议仔细阅读;也可以拨打咨询热线:0797-5203032、0797-520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