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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莲乡“四步走” 强化农村建房,严守生态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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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房事关群众最切身利益,又关乎耕地安全规范农民建房工作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兴莲乡以规范宅基地审批监管为着力点,全面抓实农村建房建前审批、建中管控、建后监控,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确保达到“一户一宅”要求,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扩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意识。为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兴莲乡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单以及屋场会等方式,多渠道把农村自建房相关政策和审批程序及时传递给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升广大农户自建房审批规范意识,引导农户规范建房,增强农户规范建房申报审批思想意识,进一步规范自建房的管理秩序。

健全监管制度、增强培训能力。实行驻村领导干部包村,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干部包组的全过程监管;加强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果;严格落实宅基地“三到场一公示”要求,申请时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建房现场有公示牌,公示牌要载明建房信息和举报电话。全面实行网格化监管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农民建房管控培训会,围绕耕地保护的基本概念、红线、新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解读耕地保护和农村建房的相关政策法规,让业务人员进一步增强了耕地保护的思想意识,加深了对农村建房审批的要求和程序的认识,便于对违建行为早发现、早制止。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建房工作更加规范和肩负属地监管责任,成立了兴莲乡宅改办公室,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驻村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驻村干部、执法队员林站、水利负责人组成。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乡宅改办工作,严格按程序办理分户、报批、供电、供水手续,依法及时查处私接电源、违反规划、违法用地、破坏生态等行为,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宅基地严格落实全程管理,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房屋四至、建筑高度等要求使用宅基地严格执行农民建房“一户一宅一档”的规定

建立执法巡查队伍日常巡查制度整合乡宅改办执法巡查队伍,分管领导为巡查监管具体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日常巡查现场负责人、村小组长为巡查“哨兵”。进行全覆盖巡查,对发现的农村建房违规问题必快速响应、快速制止、快速查处。同时乡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巡查力度,通过实地巡查和卫片执法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违建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规范农民建房工作是一项长期且系统性的工作,兴莲乡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教育,确保户户知晓政策、户户遵守法规;进一步建立“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宅基地网格动态巡查管理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房行为,做到“巡查发现一处,严厉打击一起,影响教育一片”,切实规范农村建房秩序,为全乡农民建房营造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