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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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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政策性住房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指导乡镇(区)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和房地产测绘及其成果运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行业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七)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八)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施工、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组织协调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的执法监察工作。

(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兴国县住建局本级、兴国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兴国县规划建设服务所、兴国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兴国县房管局、兴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156人,其中在职人员115人,遗属人员 2人,退休人员39人;年末其他人员 25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6049.0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7390.80万元,较2019年增加25617.24万元,增长245.56%;本年收入合计28658.25万元,较2019年增加23559.67万元,增长462.08%,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8192.54万元,占98.37%;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其他收入465.71万元,占 1.6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36049.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131.24万元,较2019年增加2212.94万元,增长27.95%,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5917.82万元,较2019年增加23404.31万元,增长931.14%,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增加,有些项目还未完工,结转下年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530.19万元,占 15.1%;项目支出 8601.05万元,占84.9%;经营支出0万元,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557.7512万元,决算数为9557.7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5.0927万元,决算数为 25.0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圆满完成目标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4.1616  万元,决算数为 154.1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圆满完成目标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2711万元,决算数为 89.2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圆满完成目标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98  万元,决算数为 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圆满完成目标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903.2256万元,决算数为5903.2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2020年圆满完成目标

(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88万元,决算数为3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圆满完成目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8.0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93.95万元,较2019年增加41.71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人员和正常晋升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1.55万元,较2019年减少723.34万元,减少79.93%,主要原因是:2020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58万元,较2019年增加 44.96万元,增长119.51%,主要原因是:2020年生活补助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2.5万元,决算数为 8.5996万元,完成预算的38.2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11.91万元,下降 58.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原因为:没有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2.5万元,决算数为 8.6万元,完成预算的38.2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1.91万元,下降58.06%.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73 批,累计接待913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些费用商家没有及时前来结账,结转到下年支付。决算数较上年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大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批次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部门没有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部门没有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1.55万,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3.34万元,降低79.9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压减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和办公设备更新购置费等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1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2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27%。    

组织对运转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对运转经费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运转缺口经费221.39万元用于弥补全局70位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等基本支出及因棚改拆除公房、减少租金收导致的收支不平,70位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费用,已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确保了全局按年度目标正常履职。从部门履职、年度目标任务完 成情况、人员正常工资费用到位(发放及时率)、职工正常运转率等绩效指标评价看,自评总分94分,等级为 优,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对住建局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4.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对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及时申报年中预算调整,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1.39万元,执行数为 22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二是维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棚改拆除公房、减少租金收导致的收支不平,长期存在经费严重不足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县里尽快将上述 70人工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收支管理规定和局机关财 务管理制度,本着以收定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经费开支, 杜绝铺张浪费,确保了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保障了机关日常工作 与重点工作的圆满完成。

1 部门支出绩效。(1)行政运转保障。我局本着以收定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经费开支,确保了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保障了机关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的圆满完成。(2)机关厉行节约。 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杜绝浪费3预决算公开情况。2020年度部门预算由县财政局在县政府网集中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已上报批复、待公开。

2 项目支出绩效。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项目 预、结算审核制度,严禁擅自调整专项工程的计划、内容和规模。 二是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整编完工项目验收资料,认真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工作,尽快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三是严格按程序结算工程款项,确保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3 整体效果。一是经济性方面,全年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 本控制,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严格按照上级 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是效率性方面,全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下达的相关方针和政策,切实完成县委县政府给予我局的考核 指标,较好地按质按时的完成了任务;三是有效性方面。部门支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我局各项工作成效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四是可持续性方面。全年在抓紧完成“十三五"任务的基础上,科学谋划、编制“十四五”交 通规划,确定发展长远目标、建设任务、投资规模,有计划、 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坚持可持续发展思路,全面提高建设与管理工作水平,推动住建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二是坚持建管并重,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四是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以上方面推动兴国住建事业科学地可持续 性发展效性,确保重大事件的资金保证。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2.5分,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