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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多措并举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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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把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和长效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确保农村住房100%安全。

一、优化调整住房安全政策

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把住房安全保障作为持续性工作推进,持续保障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住房安全政策措施做了两方面调整,一方面是对象进行了调整,危房改造的对象受益面扩大了,由原先的“四类对象”。另一方面是补助标准有了变化,进一步保障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力度。

二、扎实开展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

对全县农村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非自建房进行排查,由各乡镇组织行政村全覆盖上户走访,采集录入农房信息,共录入农村房屋信息14.17万户。

三、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围绕农村房屋安全有保障目标,制定了《兴国县2021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与《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的通知》同步并行,层层压实乡(镇)、村二级责任,对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实行动态监测长效管理月报制度,及时排查发现并处置,对需要改造的危房户,只要是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村低收入人群,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施策,通过改造新建、维修加固等多措并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四、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监测

指导乡、村两级做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房屋动态监测工作,重点监测使用年限超过30年、实施过危房改造维修加固、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为B级以及住房周边场地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监测出的危房户列入危改计划,安排资金并由乡镇组织实施,实行销号管理,发现一户、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五、强化农村保障房巡查监管

强化对“交钥匙工程”的农村保障房的后续管理,加强农村保障房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农村保障房维护资金,让困难群众住的放心、住的舒心。同时,每个月对保障房入住管理台账、巡查记录等进行巡查,实时掌握保障房动态变化,不定期开展农村保障房巡查及闲置保障房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