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扶贫办公室于1981年成立,原属县民政局下设副科级单位,1986年从县民政局划出成立兴国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为老建办)为县政府职能部门,属正科级行政单位。为了与全国其它贫困县名称相衔接2001年增设了兴国县扶贫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对外一般以兴国县扶贫办的名称联系业务。2009年省政府将原民政部门管辖的库区移民业务划归扶贫部门管辖,将扶贫办更名为扶贫和移民办,2010年,县直单位机构改革,新组建兴国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挂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由县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县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机构。2018年机构改革,更名为兴国县扶贫办公室,属县政府主管扶贫工作的正科级工作部门,加挂兴国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我县属国定贫困县,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历史时间长、影响大,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十五”期间(2001—2005年),全县有20个乡镇、58个村被定为扶贫重点村;“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全县304个行政村中有78个村被定为扶贫重点村,2008年新增贫困重点村87个;“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上级批准我县扶贫重点村165个; “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上级批准我县扶贫重点村130个,2017年底上级批准我县36个深度贫困村其中有17个村不是“十三五”扶贫重点村。
二、机构设置
1、内设股室:综合股、计划财务股股、社会和搬迁扶贫股股。
2、下属机构:全额事业单位大中型水库移民办公室、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
(二)负责拟订构建大扶贫格局工作规划、计划及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拟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县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核下达全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全县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
(四)组织、协调、动员全县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和社会帮扶工作;指导全县开展扶贫开发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县外、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帮扶我县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干部培训、全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全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
(六)负责拟订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易地搬迁扶贫项目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产业扶贫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发展相关扶贫产业。
(八)督促检查全县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驻村帮扶考核和贫困村退出等工作。
(九)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扶贫系统统计监测工作。
(十)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