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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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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兴国县物价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兴国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兴国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兴国县物价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兴国县物价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物价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

2.负责编制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定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县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相应的调控措施,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增强政府调控市场能力。

3.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垄断性商品价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以及重要的城市公用事业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开展重要的工农产品成本和市场价格行情调查工作,为合理核定价格和制定价格政策提供依据。

4.管理行政性、事业性项目收费标准,发放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度审验和经常性检查,制止乱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5.协调处理本县范围内重大价格纠纷和价格争议;衔接毗邻县市价格政策、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发布价格公告;组织价格听证。

6.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趋势预警预报工作,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分析市场动态及应采取的对策,提供县政府决策参考,努力使物价的涨幅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

7.负责全县价格认证工作。开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调(定)价成本认证,以及应税物品、贷款抵押物品、拍卖物品的价格评估工作。

8.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处理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负责本县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商品与收费明码标价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物价、计量、质量信得过活动,指导社会价格监督;规范价格行为,优化价格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9.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制止价格垄断、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制止以排挤竞争对手和独占市场为目的的“低价倾销”行为;负责制定“突发事件”价格管理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价格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物价局编制数共20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补贴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兴国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我支出预算总额为215.5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200.52万元。(2)、项目支出15万元。

  (二)财政拨款(补助)支出情况

  2018年我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215.52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00.52万元。(2)、项目支出15万元。

  二、2018“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兴国县物价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兴国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