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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国县服务双“一号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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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赣州市申报表彰项目的函》(赣评组办函〔20226号)和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2022年度赣州市服务双“一号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赣市办发电〔202312号)要求,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营造发展数字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经推荐和征求意见,我县拟推荐兴国县人社局6个单位先进集体文武10名同志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217日至20232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县数字经济办(县营商办)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797-5319118,地址:兴国县人民政府106办公室

附件:1.兴国县拟推荐申报赣州市服务数字经济先进名单

2.兴国县拟推荐申报赣州市服务营商环境先进名单

兴国县做优做强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兴国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217


附件1

兴国县拟推荐申报赣州市服务数字经济先进名单

一、拟推荐申报赣州市服务数字经济先进集体名单

兴国县人社局

兴国县发改委

兴国县工信局

二、拟推荐申报赣州市服务数字经济先进个人名单

郭德鑫

肖益文

钟启祯

附件2

兴国县拟推荐申报赣州市服务营商环境先进名单

一、拟推荐申报赣州市服务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名单

兴国县行政审批局

兴国县金融服务中心

兴国县财政局

二、拟推荐申报赣州市服务营商环境先进个人名单

邹芬芬

钟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