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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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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兴国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赣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认真履行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能,现将2022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兜牢社会救助底线。报请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 2022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175户32782人,发放低保资金1.67亿元。保障城乡特困人员2850人,发放特困资金2924.5328万元。临时救助355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60.5万元。持续做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三类人员”摸排核查工作,落实好低保渐退机制,对一些因困难原因消失的低保对象,给予6个月至3年的低保享受过度期,确保不出现生活返贫现象。

(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加快推进社富、崇贤敬老院新建兴莲、城岗敬老院改扩建。实施开展17个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暖心工程”项目;筹集资金1217万元,对全县的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从设施功能上为全县养老机构织密织牢消防安全保障网。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完成了19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建成1所嵌入式养老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250个,覆盖率达到了83%。在全县统一了全县各居家养老站点助餐收费标准,加强站点常态化运营考核。为70岁以上37953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养老服务补贴,2022年以来共发放775.83万元。

(三)全面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下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孤弃儿等补贴资金448万元。争取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和省慈善总会在埠头乡等6个乡镇的10个村实施童伴妈妈项目。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推行村(社区)全面推行“365天服务不打烊”工作,市民政局上半年综合工作考核通报中此项工作我县排名第一;推进了城市社区“星级社区”评定工作,推荐五里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庆龙被评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目前正在公示;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向省民政要推荐上报3篇优秀协商案例,3篇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了市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荐了3个村(居)为市级“绿色社区”;拨付农村离任“两老”干部生活补助314.4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共计1635.18万元,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补助258.11万元。2022年开展联合街面巡查10余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40人次,申报了国家级乡村地名服务试点,我县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地区。开展了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嫁领域移风易俗。

(四)稳妥推进绿色殡葬改革。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县共建设农村骨灰堂140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有116个,长冈生态墓园已开工建设。截止到2022年10月底,全县遗体火化4252具,1-10月份全县遗体火化率为99.26%。大力开展散埋乱葬治理,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组织专门工作队对“三沿六区”常态化巡查,严禁公墓(骨灰堂)区外新增坟墓现象发生,重点开展高速、国省道、铁路沿线老旧坟墓治理工作,采用搬迁、就地深埋、就地改造、植绿等多种形式治理老旧坟墓,全县散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沿六区”范围内可视坟墓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开展了殡葬领域服务和厚葬薄养专项治理,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

(五)有序推进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推动成立社会组织党委,对20家社会组织党员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摸排,共清理了12家“党性教育”社会组织。对全县375个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为80余家社会组织提供上门服务。指导所有社会组织进行信息录入。动员全县150人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通过“三区”计划、“牵手”计划为我县社工考生进行考前培训,共培训考生110人。完成了龙口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截至目前,共完成了7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积极对接各类慈善组织到我县开展捐赠活动,2022年以来,先后引进15家慈善、社会组织到我县捐款捐物折合600余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养老、儿童关爱等工作,开展第二届“模范兴国”慈善晚会筹集资金690万元。长冈乡社会工作站、埠头乡社会工作站被江西省民政厅评为江西省“六化”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二、存在的困难问

一是低保精准识别手段受限,目前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结果为家庭的总计结果,存在对象收入财产核定的局限性,造成极个别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对象也有可能纳入了低保保障范围。个别乡镇低保补差不精准,“数字民政”中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

二是由于受资金和疫情等因素影响,养老服务项目进展缓慢,崇贤、社富、城岗敬老院建设进度均不足50%。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还未完成

三是我县还没有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没确定场地和人员。县儿童福院转型发展还未完成,城乡社区治理365天不打烊各乡镇落实参差不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进展滞后。

四是散埋乱葬整治不彻底,高铁、高速、国、省道沿线可视范围老旧坟墓还有存量,散埋乱葬、新建坟墓现象反弹风险防范有短板。智慧殡葬应用程序不高,数据录入率不到50%,殡葬领域群众信访问题突出。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锚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为加快建设“工业强城乡美百姓富作风好的‘模范兴国’,再创新时代‘第一等工作’”贡献民政力量

一是要做好基本民生保障。要持续推进巩固拓展兜底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失业人员和需纳入低保对象、临时遇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让救助速度更快、温度更暖、获得更便捷,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根据省市要求做好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提标提补工作,充分用足用好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信用体系等改革创新。要加强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深入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三年行动,全面加强对分散供养对象、困境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全面完成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和将托养在民办机构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回公办机构托养照料工作。

二是要做实基层社会治理。抓好社工人才、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积极链接全国发展比较好的社会和慈善组织,到我县开展“一对一”帮扶。开展好中国扶贫基金会“活水计划”项目。广泛开展村(社区)协商议事,认真抓好城乡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助推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发展。认真抓好2023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全面推进婚丧嫁娶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骨灰堂使用效率,坚持不懈抓好遗体火化,坚决杜绝违规土葬或乱埋乱葬,确保遗体火化全面实现100%。继续抓好“三沿六区”、高铁、高速、国省道、乡村主要通道等重要区域沿线坟墓整治工作,健全从遗体火化到骨灰节地安葬的闭环管理。深入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服务试点提升行动,努力形成标准规范、覆盖全面、便捷高效的乡村地名服务体系。

三是要做优基本社会服务始终把民政基础设施和民生

项目建设作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加快补齐民政设施短板,助推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完成社富、崇贤敬老院新建,城岗敬老院改扩建,拟推进良村、南坑、龙口、樟木新建,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革。完成35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700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积极谋划实施新建公益性殡仪馆项目,满足群众丧葬需求,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切实提升殡葬基本服务能力要强化乡镇社工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民政阵地建设,有效整合资源,为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提供有效支撑。积极推动县精神病人福利院改扩建或迁建,牢牢兜住弱势群体的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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