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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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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
2022年工作打算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赣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民政领域改革和民政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认真履行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进展情况
(一)高质量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城乡困难群众15265户35544人,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84亿元。提高了低保等7项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6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95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0元,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95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60元、70元,实现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统一。二是下放低保审核确认权。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将低保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加大低收入、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力度,完善教育、医疗、住房等刚性支出扣减办法,适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数量有增长,救助水平有提升,政策兜底更有力。三是改革临时救助政策。将全年临时救助资金总量的40%提前一次性下达乡镇作为临时备用金,将乡镇审批权限从1000元提高到3000元,确保困难群众急有所救,救助及时。四是巩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成果。精准认定城乡贫困群众2941人,其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860人,城镇特困人员58人,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23人。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财政代缴。解决了677户贫困群众住房问题,享受“四道医疗保障线”住院报销1091人次,将全县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防贫保险对象范围。
(二)高质量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一是推动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社富、兴莲、城岗、崇贤4所敬老院新改扩建列入政府民生实事推进。文明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和平川社区颐养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居家养老站点建设任务今年完成102个,目前全县达到189个。适老化改造方面,率先在全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全年计划完成292户改造,已完成118户,全省适老化改造现场推进会7月6日在我县召开,兴国在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省民政厅下发通报,在全省推广我县适老化改造典型经验。二是加大养老领域试点改革。推进公办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保费为每年每床 110元,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巡访制度,并进行分散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改革,将自理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由幸福家园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将全县146名特困失能人员进行集中照护,此做法入选中组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为增强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全县64453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三是抓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实行分片包乡(镇)责任制,每个乡镇指定一名干部包乡,定期对包片包乡的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消除卫生、饮食、消防、人员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隐患问题。今年以来,全县投入70万元对全县23个养老机构进行了厨房改造,投入140万元,为特困老人配发四季服装。各养老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起应急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遇有突发情况随时上报处理。
(三)高质量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一是殡葬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林芳园墓区已经全部完工,综合服务楼已完成二层梁板柱混凝土浇筑。全县骨灰堂建设覆盖行政村154个。建成乡镇级公益性墓地27处(含杰村乡正在建的含田公墓),实现每个乡镇都有公益性墓地,乡镇覆盖率100%。二是遗体火化率趋于稳定。全县遗体火化3324具,按照全县85.7万人口6‰死亡率计算,遗体火化率为86%。三是散埋乱葬得到有效遏制。昌赣高铁、京九铁路、兴泉铁路沿线共整治坟墓200余座,调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起,同时加强散埋乱葬日常巡查工作,不断加大对豪华墓、活人墓、以及殡葬行业乱象的打击力度。
(四)高质量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基层政权建设基础夯实。全面完成了全县323个村(居)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综合指标数据全市排名第二。加强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从2021年1月起按照“三档24级”的标准落实城市社区居委会干部工资,惠及城市社区干部71人。组织开展了2020-2021年度“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向上申报了合富村、五里亭村、桐溪村和垓上村4个绿色社区。二是儿童福利政策有效落实。提高了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机构集中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600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00元,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金9万元,惠及孤儿19人。强化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打造了埠头乡程水村儿童之家。推进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工作。三是区划地名成效显著。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了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并移交县档案局。行政区划图、城区图正在第二稿修改之中,地名志已完成初稿。推进县乡两级边界联检工作,完成全县11条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扎实推进永丰撤乡设镇批复后相关工作落实。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精准落实。全县残疾人补贴户数为13358户13497人,下拨残疾人补贴资金共计747.69万元,推进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落实了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标准为328名建档立卡重度失能残疾对象发放居家照料补助。五是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保障到位。全县县级联合街面巡查20余次,全县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0人次、劝离17人次,成功寻亲5人次,护送返乡17人次,落户安置16人,特困供养安置8人。六是婚姻登记服务高质高效。全县登记结婚3210对,离婚1622对。今年,根据《民法典》要求,落实离婚“冷静期”工作制度。
(五)高质量推动社会组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是积极引进资金项目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初以来,对接腾讯公益、水滴筹、江西省慈善总会、南昌市赣州商会等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到我县开展慈善捐助20余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6月份,成功对接中国扶贫基金会将我县列为活水计划项目县。9月份,敢为人先在全省县级城市中创新开展慈善晚会募集资金近90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我县开展“慈善周”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全国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在我县举办。开展福利彩票户外销售募集资金630万元用于发展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全市福利彩票销售业务培训会在我县举办。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完成社会组织年检319个,年检率为75%,年检合格率为100%。对全县390余个社会组织进行了走访,做到全覆盖。开展了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工作,劝退非法社会组织1个。三是推进社工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引进国家、省、市社会组织深入乡村、敬老院、福利院,为特困人员、留守儿童、残疾人员、精神病患者等群体开展义务服务,我县社会组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进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特困户家中开展为群众服务,直接受益人数超过了1000人次,间接受益人数3000人次。
(六)高质量提升基层民政队伍能力建设。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始终把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制定了《兴国县民政局作风纪律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合理调整了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激发了工作活力。二是开展为民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35条,目前全部解决到位。走进一老一小机构和学校开展“你的心愿,我来点亮—为特困老人办实事”、“学党史庆六一慰问孤残儿童”活动、“红军后代贫困学子关爱工程”结对帮扶和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等活动。同时,扎实推进城乡居家养老站点建设、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嵌入式养老院等民生项目,切实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强化能力提升。为提升全县民政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举办了全县民政业务培训班,各乡镇、城市社区分管领导、民政所长,村(社区)民政协理员近400人参加培训,并组织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民政所长参观了我县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和骨灰堂项目建设,县民政局各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专题授课,聘请职业律师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提高了全县民政干部业务水平。
特色亮点:大胆推进民政机制创新、服务创新,实行低保长期公示,下放低保审批权限,改革临时救助政策。为城镇贫困群众购买防贫险。率先开展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第一届“模范兴国”慈善周,敢为人先在全省县级城市举办慈善晚会。
“大力推动绿色殡葬改革见实效”“探索创新 精准施策有序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凝聚社会力量打造慈善周示范样板开创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工作。兜底保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涉及面广,县、乡两级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公正性。
(二)殡葬改革工作。群众思想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从传统安葬形式向节地生态骨灰堂安葬形式转换,大部分群众还不能够完全接受,导致入葬率不高。
(三)养老服务工作。受乡村振兴一边倒影响,乡镇敬老院项目进度慢,城乡居家养老站点项目建设差距较大,站点建设不平衡,个别站点未常态化开展运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抓好兜底保障和救助制度改革。强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孤弃儿童、残疾人等排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先行救助”“急难地救助”制度。加强乡镇低保审核工作的指导,加大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民政社会救助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
二是全面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兴国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通知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积极协助乡镇解决在申报程序中遇到的困难,督促乡镇加快进度,尽快开工。继续抓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机构适老化改造工作。积极争取把站点运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已建成站点的运营经费,确保站点运营的积极性与可持续性,同时,加强站点的运营管理。
三是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遗体火化工作,坚决杜绝违规土葬或乱埋乱葬,确保遗体火化全面实现100%。继续抓好“三沿六区”、高铁、高速、国省道、乡村主要通道等重要区域沿线坟墓整治工作,推进丧葬移风易俗,健全从遗体火化到骨灰节地安葬的闭环管理。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乡镇公墓和村级骨灰堂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转变思想观念,采用文明、节地、生态、环保的形式安葬亡故亲人。
四是扎实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继续抓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政策及残疾孤弃儿童护理补贴政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政策,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城乡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全县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政策的落实,及时下发补助资金。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和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的落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工作。
五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和为民服务。抓好社工人才、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积极链接全国发展比较好的社会组织,到我县开展“一对一”帮扶。开展好中国扶贫基金会“活水计划”项目,让更多群众受益,通过做项目让我县的社会组织不断成长进步,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