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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政重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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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政重点工作计划

1.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农村生态墓园、民政项目园二期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二期和农村示范性公墓建设。推进社富、崇贤、城岗、兴莲敬老院改扩(新)建,争取2022年12月完工。持续推进城乡居家养老站点、嵌入式养老院建设。

2.社会救助工作。做好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5月份以前,做好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提标提补工作,加强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强化城困难群众的动态管理,抓好城镇困难群众的常态化帮扶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抓好困难群众资金审计整改工作。

3.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水平,2022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2022年6月前完成乡镇敬老院消防改造提升,完成消防审验。持续推进19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城乡居家养老站点建设运营1所嵌入式养老院建设,年内建成一个适老化改造示范敬老院

4.殡葬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殡葬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强化散埋乱葬治理,坚持不懈的强抓遗体火化,确保遗体火化率100%;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提升改造,加强规范化管理,力争在年内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100%

5.社会事务工作。 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3月份前,全面做好全国未保示范县创建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开展村(社区)协商议事,依法指导村(社区)开展村(居)民自治,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引导村(居)民照章办事,认真抓好城乡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江西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和“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持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活动。持续推进行政区划管理、不规范地名整治、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区划地名工作服务和管理水平。做好2022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6.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组织执法监督,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推动建立并完善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社会组织、团体年检率100%;推进党建引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培育社会组织发展,2022年培育4-5个活跃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持证达到30人以上。3月份以前,完成县慈善会换届工作。9月份,开展“99公益日”和“模范兴国”慈善周活动打造“模范兴国”慈善公益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