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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民政局机构职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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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民政局基本职能

内设机构:民政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三定”方案,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社会事务股。编制岗位69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58个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兴国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兴国县养老服务中心兴国县精神病人福利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兴国县殡葬管理所)。在职人数58

主要职责: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临时救助、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基层治理、区划地名、未成年人保护、福利彩票、殡葬改革、慈善公益等工作

办公地点:兴国县潋江大道285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5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7-5322093

联系人:李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