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民政局基本职能
内设机构: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三定”方案,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社会事务股。编制岗位69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58个。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兴国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兴国县养老服务中心、兴国县精神病人福利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兴国县殡葬管理所)。在职人数58人。
主要职责: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临时救助、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基层治理、区划地名、未成年人保护、福利彩票、殡葬改革、慈善公益等工作等。
办公地点:兴国县潋江大道285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5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7-5322093
联系人:李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