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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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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3)

现将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在兴国县辖区范围内开展的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检到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兴国县仁鑫副食商行经营不合格的黄心土豆

(一)食品名称:黄心土豆,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产品风险控制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至兴国县仁鑫副食商行,经核查,该店经营的不合格黄心土豆是2024421日从赣州市新璐农产品批发部采购配送来的,黄心土豆时抽样基数为60斤,当日抽样数量为6.12公斤。至收到检测报告时止该批次黄心土豆已全部销售完毕,故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生产环节导致,兴国县仁鑫副食商行没有把控好食品采购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店通过严格把关食品采购环节、严格筛选有资质的商家购进食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等整改措施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四)处理情况

兴国县仁鑫副食商行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壹佰陆拾壹元肆角;2、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食罚决【202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