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国县卫健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卫生健康委和县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法治建设,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贯穿到卫生健康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多形式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活动。上半年我委依次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集中宣传日、国家宪法日、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日等特殊节日宣传活动。我委还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在五福广场举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三)上半年卫生健康系统举办普法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10条,放置展板10块,接受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通过分发简单、实用、易懂的宣传手册和折页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全面“三孩”政策、优生优育知识、倡导科学就医、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知识等,通过“健康兴国”微信公众号发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地址等,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四)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卫健委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兴国县卫健委2024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和《2024年度卫健系统学法计划》,坚持每季度在卫健委集中开设法律课堂,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的专家领导和本单位的法律顾问讲解法律知识,目前已集中开设2期法律教育课堂,要求各卫生健康单位每月按照年初学法计划安排自行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提高卫健系统法治化管理和依法执业水平,增强卫生健康法治观念。
(五)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核心,突出重点领域及薄弱领域的专项整治,坚持医疗行业乱象整治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相结合,重点开展了打击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今年4月至5月28日,在县扫黑办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监局、卫健委、医保局等部门组成的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县八家民营医院开展第一批的专项整治,向行业乱象重点领域展开“亮剑行动”,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对医疗行业乱象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维护法律威严和司法权威。
二、重点成效
(一)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我委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实现行政决策内容合法化、程序规范化、责任明晰化,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保证行政决策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我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完成并突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上级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双一号工程”任务,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动市县两级审批事项上下对应、联动审批,建设市县一体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确保“市县同权”改革落地见效,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服务,我委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划转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30项。二是对标大湾区先进做法和参照赣州市“市县同权”改革成功经验,推进政务服务“县乡同办”改革,兴国县卫健委联合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将《重大疾病免费救治》事项纳入“县乡同办”改革事项,采取行政审批“2号章”委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的方式,彻底将以往三个部门办变成乡镇一站式办,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不出乡镇”,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审批质效。三是按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对卫生健康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办事流程梳理,并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了有效压缩;
(三)为深入推进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调整赋予乡镇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委赋予乡镇9项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其中5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确认,2项公共服务事项;
(四)全面减证便民,实现群众服务“零”跑腿
一方面是缩短办事时限。我委遵循“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的原则,实行流程再造,压缩办结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经认真梳理,已完成取消证明材料13项,大部分事项已更正为即办件,一般性的审批事项压缩在5日以内,实现“只跑一次”事项办结率达90%。另一方面是推进电子证照上线运用。已将生育服务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各类证照上线到赣服通电子证照平台,使群众可以随时采纳运用;
(五)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一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我委加强对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诊疗卫生的巡查监督,严肃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违规案件录入监管平台,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惩戒作用。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及时更新“一单两库”,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6次,覆盖所有被监督单位,如期完成了检查和信息报告的工作任务;
(六)上半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七)推动法律顾问工作的有效实施。制定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了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曾奕伟担任县卫健委常年法律顾问,一是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提供合法性审查服务,二是开展审查规范性文件。
(八)强化法治意识,实现监督管理“零”缝隙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我委组织县卫监局开展送卫生法律法规、卫生健康知识进园区、进企业和我为企业办实事等活动,有效提高卫生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及健康意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度共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讲12场次,法律大讲堂8次;二是优化执法监管环境。我委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用有“温度”的执法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执法中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监督与处罚分离、许可与现场分离、罚款与缴款分离的工作机制,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保障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开展;三是严肃查办卫生违法行为。我委紧紧围绕“坚决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美、中医服务等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亮点
(一)3月1日,在兴国县委政法工作暨全县信访工作会议中,金陵主任就我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行业乱象整治(打击牙科“黑诊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县卫健委还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信访工作进步奖单位;
(二)4月1日,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工作、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上县卫健委一级主任科员刘春兰同志代表兴国县卫健委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交流发言。同时,兴国县卫健委荣获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兴国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荣获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优秀单位、周诗豪被评为全市法监工作先进个人;
(三)县卫健委在2023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中评为2023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县人民医院评为“2023年度平安医院”荣誉称号;周诗豪被县平安办评为2023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四)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医疗行业乱象治理,巩固2023年度打击牙科“黑诊所”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有效整治牙科“黑诊所”突出乱象问题,防止牙科“黑诊所”死灰复燃,近期,县卫监局强化监督巡查,保持高压态势,严密组织开展了整治牙科“黑诊所”回头看行动,目前立案查处牙科“黑诊所”2家,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立案处理。
(五)在行业执法方面主要有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活动、医疗废物处置和消毒产品企业的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餐饮具消毒、集中供水单位或企业等行业领域方面的执法监督巡查。上半年以来,共查办行业领域案件18件;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发展和上级要求仍有差距,具体体现在:一是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编制严重不足,与每万人1-1.5名卫生监督员配置相差太大,未能适应新形势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近年卫健系统人员变动较多,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未能及时跟上。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县建设,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按规定设置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落实监督执法人员配备,增加财政经费投入,改善监督执法手段,努力提高监督执法队伍素质。
(三)继续加强与公安、司法、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执法办案水平,依法打击各类卫生健康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