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五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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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4 | D3JX202405220069 | 赣州市兴国县杰村乡含田村周地组钟某连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周地组小河;兴国县江背镇郑塘村山坳组塘尾(小名)钟某连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谢庄小河,两家养猪场为同一老板。 | 赣州市兴国县 | 水 | 1.关于“兴国县杰村乡含田村周地组钟某连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周地组小河”问题,不属实。举报对象杰村乡含田村钟某连猪场,位于杰村乡含田村周地组,栏舍3栋约650平方米,现有生猪存栏50头。经现场调查,该猪场位于居民集中区(村民约有40户),距离最近居民60米左右,猪场粪便经干清粪拌锯末打包至猪场边露天堆放,猪尿排入化粪池发酵后用于果园、牧草、稻田等农业利用,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周地组小河现象,但猪场位于禁养区,粪污气味对周边居民有较大的影响。 2.关于“兴国县江背镇郑塘村山坳组塘尾(小名)钟某连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谢庄小河”问题,部分属实。被举报对象为江背镇郑塘村钟某连猪场,位于江背镇郑塘村山坳组塘尾,属可养区,栏舍2栋约1100平方米,现有生猪存栏215头。经现场调查,猪场粪便经人工清干粪后堆放至干粪发酵棚发酵,尿液排入化粪池发酵后,通过PVC管排至猪场旁边的荒地(距离谢庄小河约2公里),经检测该养殖场外排废水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
部分属实 | 1.杰村乡含田村钟某连猪场限期停养。 2.江背镇郑塘村钟某连猪场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
1.责令杰村乡含田村钟某连猪场立即停养,在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生猪清栏和环境卫生打扫。当地政府加强巡查检查,防止复养。 2.对江背镇郑塘村钟某连猪场废水直排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猪场立即拆除PVC管,封堵排污口,做好雨污分离和防雨措施;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粪污收集至栏内化粪池、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用于施肥灌溉实现资源化利用,并建立粪污利用台账记录。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