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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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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2 X3JX202405280029 赣州市兴国县福盛石材加工厂自2021年4月19日成立以来一直未办理环评手续,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称该企业是由白鸽石灰粉加工厂更名而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改变并帮其补办了环评及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但实际该石材加工厂为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上述做法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赣州市兴国县 其他污染 经核实,兴国县福盛石材加工厂,位于兴国县梅窖镇店山村长窝组。2021年原白鸽石灰粉加工厂因经营不善转让,2021年4月19日在该生产场所注册成立了兴国县福盛石材加工厂进行生产经营。
1.关于“赣州市兴国县福盛石材加工厂自2021年4月19日成立以来一直未办理环评手续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帮其补办了环评”与“但实际该石材加工厂为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上述做法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问题,部分属实。白鸽石灰粉加工厂于2017年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办理排污登记手续。2022年10月13日,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收到《关于兴国县白鸽石灰粉加工厂变更为兴国县福盛石材加工厂的变更说明》。经现场核实,兴国县福盛石材加工厂的生产场所、性质、规模和采用的工艺及环保措施、设备、办公场所等均与白鸽石灰粉加工厂环评批复相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规定,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依法同意兴国县福盛石材加工厂变更环评、排污许可手续。
2.关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帮其补办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问题,属实。2020年5月6日兴国县白鸽石灰粉加工厂办理排污许可证,2022年10月13日兴国县福盛石材加工厂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办理了排污许可变更。
部分属实 加强生态环境政策宣传。 1.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目前,已在梅窖镇开展生态环境政策宣传。
2.加强日常巡查排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