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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兴国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含炉渣处理)一期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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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等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兴国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含炉渣处理)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7790976

通信地址: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兴国县潋江镇筲箕村1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兴国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含炉渣处理)一期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埠头乡玉口村

江西等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赣州市正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2329.51m2,总建筑面积为6828m2,建设内容主要为炉渣处理车间、综合楼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炉渣20万吨。

废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废水回收利用池后部分用于运输车辆清洗,部分回用于生产线;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废气:二级破碎筛选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设备,采取减振、隔振、隔声等措施。固体废物: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未燃尽垃圾一同交由焚烧发电厂焚烧;沉淀池沉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建筑集料外售;一体化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

202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