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2期)
现将赣州市食品药品检测所于2023年4月在兴国县辖区范围内开展的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兴国县好运来美食楼使用的腊肉(餐饮自制)
(一)食品名称:
腊肉(餐饮自制);购进日期:自制;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产品风险控制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至兴国县好运来美食楼,经核查,该店共自制该批次腊肉6千克,至收到检测报告时止已全部使用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是储存环节导致,兴国县好运来美食楼没有把控好食品储存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店通过严格把关食品储存环节、严格落实相关食品原料储存要求等整改措施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使用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四)处理情况
兴国县好运来美食楼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壹元陆角;2、处以罚款伍仟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食罚决〔2023〕32号)。
二、兴国县杨经峰食品店销售的泥鳅
(一)食品名称:
泥鳅;购进日期:2023年4月23日;不合格项目:氧氟沙星;
(二)产品风险控制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至兴国县杨经峰食品店,经核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泥鳅6.75千克,至收到检测报告时止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是生产环节导致,兴国县方顺商贸有限公司没有把控好食品采购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店通过严格把关食品采购环节、严格筛选有资质的商家购进食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等整改措施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四)处理情况
兴国县杨经峰食品店销售兽药残留超标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贰拾玖元伍角;2、罚款陆仟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食罚决〔2023〕33号)。
三、兴国县幸福小馆餐饮店使用的腊肉(餐饮自制)、香肠(餐饮自制)
(一)食品名称:
腊肉(餐饮自制)、香肠(餐饮自制);购进日期:自制;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产品风险控制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至兴国县幸福小馆餐饮店,经核查,该店共自制该批次腊肉(餐饮自制)2.5kg和香肠(餐饮自制)各2.5千克,至收到检测报告时止已全部使用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原料是储存环节导致,兴国县幸福小馆餐饮店没有把控好食品储存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店通过严格把关食品储存环节、严格落实相关食品原料储存要求等整改措施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使用的食品原料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四)处理情况
兴国县幸福小馆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壹拾贰元;2、罚款伍仟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食罚决〔2023〕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