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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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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8)

现将赣州市食品药品检测所于20234月在兴国县辖区范围内开展的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兴国县文香餐馆销售的腊肉

(一)食品名称:腊肉(餐饮自制);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产品风险控制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至兴国县文香餐馆,经核查,该餐馆共自制该批次腊肉1.6公斤,当日抽样数量是1.6公斤,至收到检测报告时止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是储存不当造成的,兴国县文香餐馆没有把控好食品储存环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餐馆通过严格把关食品采购环节、严格筛选有资质的商家购进食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储存要求等整改措施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四)处理情况

兴国县文香餐馆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28元;2、罚款计人民币5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食检处罚【20236号)。

二、兴国县食得乐餐饮店销售的腊肉

(一)食品名称:腊肉、香肠(餐饮自制);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产品风险控制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至兴国县食得乐餐饮店,经核查,该餐馆共自制该批次腊肉、香肠共0.9公斤,当日抽样数量各为0.9公斤,至收到检测报告时止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是储存不当造成的,兴国县食得乐餐饮店没有把控好食品储存环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餐馆通过严格把关食品采购环节、严格筛选有资质的商家购进食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储存要求等整改措施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四)处理情况

兴国县食得乐餐饮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90元;2、罚款计人民币5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食检处罚【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