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7期)
现将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兴国县辖区范围内开展的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兴国县康满荣水果店销售的长豆角
(一)食品名称:
长豆角;购进日期:2022年11月9日;不合格项目:甲基异柳磷;
(二)产品风险控制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至兴国县康满荣水果店,经核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长豆角6千克,因与抽检前一日剩余的1千克长豆角堆放在一起销售,故抽样时基数是7千克,至收到检测报告时止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是生产环节导致,兴国县康满荣水果店没有把控好食品采购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店通过严格把关食品采购环节、严格筛选有资质的商家购进食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等整改措施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四)处理情况
兴国县康满荣水果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计人民币35元;2、罚款计人民币10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食罚决【2022】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