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国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全力推动法治建设进程。将法治督察作为推动法治兴国建设的关键内容和重要抓手,采用平时调研的方式了解上年督察整改情况,用调研成果指导当年法治督察的工作模式,营造了法治建设的工作氛围,拉近了各单位与司法行政的工作互动。积极探索法治督察“事前抓部署、事中抓提示、事后抓整改”全过程闭环式“大督察”格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一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建立健全中心组理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分层分类分众普法20余次;优化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健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直部门和乡镇法治建设机构;组织开展27个乡镇区、4个单位负责同志现场法治述职,探索开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领导挂点联系指导法治建设工作模式。二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2024年审核政策性规范性文件221件,向市政府、县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11件。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审核文件89件。三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我县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47件,受理132件,办结99件。行政诉讼案件45件,败诉率7.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减免责“四张清单”,依法减免处罚金额达342.56万元。全面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管理制度,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为99.41%。举办乡镇执法专项培训24课时,累计培训人员570人次;组织线上轮训,全县执法人员均完成60课时线上学习。开展重点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共核查案件3429件,建章立制61件,办成民生实事79件。五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打造兴国县执法普法主题公园等8个县级法治文化阵地,创新打造“非遗+普法”“红色+普法”模式,“非遗+普法”产品在司法部“法律明白人”培训会现场观摩环节展示。制作发布以案释法微视频每周一推,普法宣传活动每月一主题,“民法典系列宣传”每月一活动,“老司法”说法、“兴国普法山歌”每季一播。乡村法治文化阵地每乡一样板,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累计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六进”宣传600余次,法治文艺汇演20余场,创作普法山歌800余首。
(二)筑牢风险防控堤坝,夯实基层安全稳定根基。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风险隐患排查,落实落细重大风险防控措施,围绕矛盾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重点工作,筑牢风险防控堤坝,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一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与乡镇共商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建设达到100%。我县崇贤司法所被推荐评定为省级示范司法所。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厚爱下,全县26个基层司法所目前已配备24名司法所长,每个乡镇按要求落实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明确司法所服务清单,制定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司法所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完善。二是人民调解多元发展。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访调对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现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67个,其中行专性调解组织有16个,人民调解员总人数2121人,其中行专性调解组织调解员有86人。拓展调解品牌,推动成立了康世琰个人调解室,江背、永丰等搭建了集法治宣传教育、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村民说事议事等为一体的“茶馆说事”“茶话室”群众善治工作阵地等,进一步完善了调解组织网络。定期组织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已组织全县调解员参加“金牌调解大讲堂”5次。指导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682次,受理案件5004件,成功化解4819件,成功率96.3%。未发生群体性上访、“民转刑”案件。三是刑罚执行扎实高效。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严格规范管理,注重分类矫正,全力推进“智慧矫正”。2024年以来开展审前调查评估131份,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84人,解矫170人。目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共计189人。积极落实无缝对接工作,今年以来省内监狱、看守所接回300人,发放困难生活补助15.3万元,积极协调解决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医疗、住房、最低生活保障、推荐就业等各项安置帮教政策。常态化前往赣西监狱、赣州监狱开展联合帮教活动。办理远程会见申请688人次,会见633人次,节约家属往返费用约3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安置帮教对象2356人,其中五年内监狱、看守所刑满释放1881人,三年内解除社区矫正对象475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244人。
(三)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聚焦服务中心大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一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全县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26家公法站配备了“律兜”村居法务助手智能终端。截至目前,“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法律咨询6691人次,服务热线满意率达99.95%,实体平台“三台融合”录入案件28509件,咨询21026条,公法中心及各公法站、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参加“有法帮你法润万家”“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89次,网络平台咨询21条。二是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攻坚、党政依法决策深度融合,针对不同群体实施精准的法律服务,深度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送法进企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等专项活动,实现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整体效能。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我县26个乡镇(区)和323个村(社区)均已经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全县有53家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28位律师及2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单位企业开展法律顾问服务。认真做好走访调研、风险排查、法治讲座、参与纠纷化解等工作,为企业提供特色服务。三是服务实效更加优化。对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进行了升级改造,完善了服务流程,强化了服务意识;开展法律服务延时、线上、上门办理等便民举措。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公证进乡村”系列活动,今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4件(认罪认罚379件,民事566件,刑事246件,行政3件),成功调解医患纠纷22件。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助50.03万元,案件承办满意度达100%,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420件,提供上门服务35件。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回访”和“群众投诉受理”工作,共回访案件2100件,其中满意1584件,不满意2件,满意率99.87%,对不满意案件进行逐一回访,均得到妥善处理,得到了当事人一致认可。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基层基础还存在薄弱环节,如部分司法所人员配备有差距。二是履行全面依法治县统筹工作有差距,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待优化,如行政执法队伍有待充实,基层法治力量较为薄弱,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工作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法律服务普惠均衡发展还有待加强。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还有死角,法律服务供需不对称矛盾仍较突出,法律咨询知晓率有待提高。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持续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职能职责,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指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加大法治督察和考核力度,着力推动法治兴国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积极推进执法、普法的深度融合。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补齐短板弱项,打造特色亮点,持续培树和深挖“出圈”加分项,聚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主题,打造一批叫得响、推得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抓前端,不断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业务人员专业能力学习,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文件审核的标准和重点、文件需履行的法定程序都要有清晰而明确的认知。配齐配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二是抓中端,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制度。抓好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监督,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简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等突出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按照“能联尽联”原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按计划严格控制检查比例和频次。加快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抓末端,不断畅通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复议申请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最有效最便捷方式。强化府院联动,就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政府败诉案件等进行分析交流。与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信息联络、沟通协商机制,统一裁判尺度。提升行政复议成果转化,针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在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下,要经常性地梳理总结分析,定期发布指导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研究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继续执行便民便企法律服务工作举措。在窗口推行“九个一”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开展“法援惠民生”等活动,不断加强便民便企服务。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服务企业的作用,利用公职律师专业优势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治难题。常态化开展“两个中心”电话回访,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不满意的案件;做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推动法律服务向优发展。发挥法律服务优势,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开展“法企联姻”“企业法律体检”“万所联万会”“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各项工作。强化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日常工作管理。通过严格督察,规范制度管理,采取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等方式指导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让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走上有序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