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兴国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恪守为民服务宗旨,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兴国工作“创一等、做模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县司法局更新政务动态91条;更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5条;更新政策文件类信息12条。年内无制发、废止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2024年,我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按时办结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抓总,负责信息审核、公开,局机关各业务办公室负责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单位充分运用网站集约化平台和依申请公开系统,切实发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载体功能,在本单位增设“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及时主动发布群众关心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落实专人统计,并明确了信息公开事项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定期统计制度。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公开监督投诉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能落实、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执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信息公开回复时效性,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与队伍稳定性仍需进一步增强。
(二)问题改进情况。2025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贯力度,加强政务公开统筹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同时,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提供完整、详细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