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南坑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全县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按照《南坑乡“八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现就南坑乡2024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法治宣传基地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南坑乡重点构建综治、平安创建、综合执法、派出所、司法所等领导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依托全乡20个综治网格,构建各村及综治中心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体系;
二是坚持依法决策。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乡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2次研究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征求法律顾问和司法所的意见,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是加强人员配备。指导各村党组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法治,覆盖各村配备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共30名,实现1村1名法律顾问“全覆盖”,签订服务协议6份,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基层。
四是加强基层法治宣传基地建设。今年以来,南坑乡加强了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强化了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职能,开设了法律服务咨询便民服务窗口,加大了基层法律服务效果。南坑乡结合新文明实践站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实践与新文明实践相结合,加强了基层法治宣传广场建设。
二、活用良法,促进善治,打造依法治理样板。
一是依法抓好平安建设。深入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建立综治信访联席会议、领导信访轮班接待、律师参与化解等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调处矛盾、解决问题。探索建立“七联”机制,充分运用“七个一”工作法,每个村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将信访案件化解在本乡、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全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3起,积案化解率99%。
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常态化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活动场所,用好“两微一端”、政策大喇叭等平台,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是依法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常态化开展对于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形成以综治中心和司法所为主体的管理小组,以村级网格为延伸,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进行走访和管控,对所有重点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各类重点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
三、加强学法,广泛普法,创新法治教育载体。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学习任务来抓,充分利用乡村干部例会和乡党委会前后,组织乡村干部和乡领导班子成员普法学法。全年法治学习6次,组织法治教育测试2次,确保全体领导干部学懂、弄通、用会重要法条,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普法教育全面覆盖。组织南坑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等部门单位,利用平安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和12.4宪法宣传日、宣传周,组织新任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基层妇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在学校门口和圩镇人口密集地建设法治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普法大宣讲活动11次,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送到老百姓身边。我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完成“八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存在的不足,制定“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完善各种普法工作规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在不同层面广泛宣传,不定期深入开展法律宣讲,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制作宣传标语、宣传标牌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以各职能部门、执法队伍为单位,在工作一线加强宪法及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积极推进和完善普法工作。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宣传和重点推广民法典。近年来,民法典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法律制度,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了解了民法典,认识了民法,并自觉运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以“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高信誉”的工作方针和“公正、廉洁、专业、高效”的行为准则,以严谨的作风、务实的态度,在全乡开展民法典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处理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本地区的和谐与稳定。构筑媒体宣传、院校教育、企业培训、公众参与、理论与实务研讨,继续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逐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和依法行政。机构改革后,南坑乡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协调各部门派驻乡执法机构综合执法力量,全年开展环境整治、控违拆违、国土巡查、安全生产执法活动19次,有力打击了区域违法活动,确保社会长治久安;规范执法程序。坚持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无政策按惯例、无惯例请示领导的行政效率规则,严谨地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予执法资格。加强日常管理和道德教育,举办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班,明确职责权限、权利义务,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发动参与执法考试。按照应考尽考、全面覆盖的要求,发动全体在编在岗干部报名行政执法考试,9名干部已通过考试,9名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进入执法岗位,有效充实执法队伍、显著提升执法水平;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让律师成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法律参谋,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应有作用。在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文件制定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消除法律风险,全乡无因法律原因造成的违规违纪、舆情、信访等问题发生。
虽然我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距离上级普法依法治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依法治理软实力薄弱。乡村干部队伍结构老化,凭经验老思想办事,导致队伍尊法学法懂法、用法人员比例偏低。二是群众法治意识不到位。农村群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出现矛盾冲突、利益纠葛时,经常出现“认自己的理、不认国家的法”现象,阻碍司法、普法工作开展。三是农村治理法治化进程慢。村民依法管理农村事务参与性还不高,部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屋场会召开不及时、不规范,村规民约的执行缺乏有效的激励办法,阻碍法治进程向最基层延伸。
下一步,南坑乡将继续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法治建设上真抓实干、落实落细。一是主动学习,争当尊法学法用法“排头兵”。将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二是遵章守纪,提升依法治理“软实力”。严格遵照有关规定,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督促法律顾问多参与业务站所执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等过程,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提标扩面,上好法治教育“必修课”。推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普法教育工作机制,保证乡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提高学习的质量。继续创新普法工作宣传形式,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活动,务求每一项活动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