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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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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自2020年青海省启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西宁市湟源县和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两个试点县规范有序推进宅基地流转利用,盘活了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激发了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为青海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据了解,湟源和祁连两个试点县坚持因地制宜,完善审批机制。湟源县依据村庄规划,在县域范围内通过就地、就近、异地和上楼等方式,统筹配置宅基地1073宗,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打破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宅基地的瓶颈,助推了美丽乡村、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的实施,目前已整合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数据2.1万宗,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2799本。祁连县结合半农半牧的实际,制定了《祁连县宅基地审批“破零”工作通知》,要求农区一村一策、因村施策,及时办理;牧区采取分散申请、集中办理的方式,每半年或一年集中交付林草部门统一办理草地征占用手续,逐步探索完善符合青海牧区实际的宅基地审批管理路子。

湟源县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文化传承等要素,采取“企业+农户”方式,开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等新业态,将10宗宅基地流转给旅游公司,使宅基地由“死资产”变成了“活资本”,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28.5万元。祁连县从卓尔山、峨堡古城等景区周边入手,结合旅游产业发展较好的实际,鼓励农牧民加大闲置宅基地利用力度,开办了一批特色民宿、农家乐、牧家乐,正在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盘活利用模式,有效带动村集体和农牧民增收。

下一步,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政府审定批复的试点方案,分阶段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同时,将紧盯流转使用等重点环节,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制度机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试点任务,总结形成一批符合青海实际的农村土地改革经验,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