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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兴国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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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统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订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定和规划,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重大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三)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审查各乡镇区、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指导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抓好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各乡镇区管理统计工作人员;管理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普查中心。

(十)组织实施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保密和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公务接待、公务采购、财产安全、财务管理、机关内部考勤、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福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含廉洁兴国、巡视巡察整改)、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网评网宣、新闻宣传(局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以及学习强国、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平台、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的学习考核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公共机构节能、“五型”政府建设、统计网络网站建设、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按要求完成全国性普查和地方性调查以及局领导、上级对口科室交办工作。

负责人:石凡;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客家路8号;联系电话:0797-5230036。

(二)业务股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劳动工资、文化产业、社会人口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科技创新、研发、能源等的统计调查、分析评估、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单位名录库管理、新增“四上企业”申报与入库、投资领域小微企业调查;负责平安建设(综治信访维稳)、青年、武装、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含妇联工作)、卫生健康、疫情防控、企业景气调查、绿色发展考评、工业倍增升级、高新战兴统计等工作;协助编辑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中工业、科技创新、能源、固投、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人口劳动工资等部分资料;按要求完成全国性普查和地方性调查以及局领导、上级对口科室交办工作。

负责人:魏祯;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客家路8号;联系电话:0797-5230036。

(三)统计执法监督股(统计法制股)

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工作、统计信用、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农林牧渔业统计(含现代农业统计、农业“三新”统计)、贸易统计(含限下批零住餐抽样调查)、县乡村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农村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城乡属性划分等工作;负责党建组织、精神文明创建(含志愿服务、“多网合一”)、城区环境整治、统战、工会、环保(含“河长制”、“林长制”)、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协助编辑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中农业、贸易业等部分资料;按要求完成全国性普查和地方性调查以及局领导、上级对口科室交办工作。

负责人:凌斌;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客家路8号;联系电话:0797-5230036。

(四)统计普查中心(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综合核算股)

负责综合统计、“三新”经济统计、数字经济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含国民经济核算档案资料管理)、非公经济核算、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承担全国性普查和地方性调查工作;牵头做好全县经济运行综合分析、统计资料编发(含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提要、统计月报等)、全县宏观经济数据发布与提供;负责深化改革、新闻宣传(各级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局机关统计信息分析工作考核管理、统计网络网站建设(联网直报专业账号管理)等工作;按要求完成全国性普查和地方性调查以及局领导、上级对口科室交办工作。

负责人:廖上淮;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客家路8号;联系电话:0797-5230036。


部门主要负责人:邱联鸿。

联系电话::0797-5230036。

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客家路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