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管理公开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责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遵照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执行中央、省、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的实施办法。

(八)落实中央、省、市绩效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绩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工作方案、指标体系。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落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十一)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卡核发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股)。承担机关公共事务;承担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的申请和行政许可决定的统一送达;承担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事项;负责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公共关系、机要交换、信息与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工作;负责本单位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负责本单位其他审批事项的转交审批或审批联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会议事项。

承担本单位相关发展规划和统计;承担相关文件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研判和审核;承担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实施国家及省、市、县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就业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负责人:陈操;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长冈西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联系电话:0797-5322113。

(二)计划工资福利股。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职务、职称、工作变动后的工资核定审批工作;负责执行国家、省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政策;负责执行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负责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工作;指导全县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实施;研究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办法并实施。

负责人:王宗荣;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长冈西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联系电话:0797-5326310。

(三)事业单位人事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研究拟订并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各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办法;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考核管理和全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贯彻中央及省、市、县绩效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全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绩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负责制定绩效考核年度工作方案,制定和审核各考评单位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指导各单位部门、乡镇(区)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绩效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日常考核检查,对各考评单位的年终打分进行考核;负责牵头对各单位自评情况和各牵头责任单位考核打分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察访核验,以及受理申诉和复评。

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全县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资格评审、认定;负责各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资格审查报送工作;负责全县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与推荐并做好配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实施国家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和基本政策;拟订并实施就业前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办法;拟订并实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的实施细则和办法;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职业分类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指导相关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人:钟才贵;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长冈西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联系电话:0797-5326320。

(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档案室)。拟定并实施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县技能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相关信息统计工作;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拟订并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拟定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进行综合管理。

负责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干部、新进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改制企业工人及流动人员档案;负责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和提供利用等工作;负责档案室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八防”的要求,保证档案库房的安全和卫生;办理干部和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和转递。

负责人:姚家建;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长冈西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联系电话:0797-5312017。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股。负责本级工(公)伤认定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综合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实施工作;指导、协调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组织全县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协调处理涉及民工的重大事件;拟订并实施全县民工工作规划;落实民工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兴国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执行中央、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督促检查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推动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将安全防护技能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培训机构;贯彻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制度的政策、标准。

负责人:王丽云;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长冈西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联系电话:0797-5316139。

(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及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与维稳工作;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打击全县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作;实施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日常巡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审查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推行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建设工作;实施全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负责劳动关系管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拟订地方性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处理有关突发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本县范围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实施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制定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与制度的实施规范;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执行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

负责人:肖敏;办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长冈西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联系电话:0797-5326370。


主要负责人:刘和亲。

联系电话:0797-5322113。

办公地址:兴国县长冈西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