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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兴国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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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司法局是县政府主管司法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兴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人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按干部权限管理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事。

(八)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兴国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人事劳动、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访、统计、保密、办公自动化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有关全县司法行政计划账务和有关装备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及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人:梅茜;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联系电话:0797-5322069。

(二)法治宣传股(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和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普法学习、考试、考核、验收工作;承办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办理有关法治宣传的其它事务工作。

负责人:吕楠;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联系电话:0797-7790598。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管理、监督、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参与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及人民调解信息平台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

负责人:何梅香;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联系电话:0797-5322069。

(四)社区矫正股。负责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监督和指导全县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相关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具体奖惩意见和建议。

负责人:张功辉;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联系电话:0797-5322080。

(五)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政府调解处理疑难重大纠纷;协助做好县城及周边群众的纠纷调解,平息矛盾;负责和指导全县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工作;负责医患纠纷的专业调解仲裁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蓝生满;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联系电话:0797-5320148。

(六)法律事务股。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律师业务、公证业务、司法鉴定、法律顾问和乡镇法律服务等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律师的资格审查、报批、年检、注册的呈报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中心、律师事务所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和年检的审查呈报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回访中心、群众投诉受理中心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许可的初审工作;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

负责人:蓝生满;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联系电话:0797-5316148。

(七)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股。负责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各部门和乡(镇)政府上报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参与县政府重大民事、经济合同的谈判,负责县政府合同、文件涉法审查及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政策论证、代理县政府的法律事务等涉法事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拟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负责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管理工作,协助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工作。

负责人:钟家焕;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联系电话:0797-5369269。

(八)行政复议股。负责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做好行政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熊芳明;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联系电话:0797-5369269。

(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拟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治县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承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事务。

负责人:吕楠;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联系电话:0797-7790598。

(十)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中心。负责本系统司法行政纵向网络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负责新媒体运用和信息收集、发布、汇总和上报。

负责人:梅茜;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联系电话:0797-5322069。


主要负责人:刘磊元。

联系电话:0797-5322069。

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