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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问政赣州”平台反映反映申请自然灾害补助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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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反映“反映申请自然灾害补助问题”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4月初兴国县普降大暴雨,形成了一些自然灾害,给人民生活造成了不便,财产造成了损失。

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一直关心着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针对每年因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都有相关的救助措施。对于网友提出的申请自然灾害补助的问题,参照《赣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附件2,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户)按照不低于130元/人的标准进行救助,对因灾造成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户等家庭可倾斜支持。申报程序为:1、农户申报→2、村核评定→3、乡镇审批→4、县级报备。即农户到所在地村委会申报受灾情况,村委会现场评定并公示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报县级备案,最后待上级财政救灾资金下拨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全年受灾农户名单统一造册进行发放。

2024年各村受灾情况我镇仍在收集并统计,希望网友尽快申报,我们将及时按照政策及标准进行审核。

江背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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