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江西平台反映“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拆迁居民水井长期未安置”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调处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属于江背镇洛光村污水处理项目,施工单位为江西挺进环保公司,项目业主单位为兴国县农业农村局,我镇为协助单位。由于该项目在2023年2月份施工建设污水处理站时,占用了该地居民一口水井,居民表示要施工方重新挖一口井。施工方根据居民指定地点挖了一口井,并抽水到家中。居民后来发现指定新挖的水井距污水处理池较近,担心污水会渗漏进井中,虽经专业检测未发现有污染情况,同时居民家中也接通了自来水,但居民还是坚持要求重新挖井。经镇村干部调解后,施工方给民民安装了水管,连接了距离居民家稍远一点的公共水井抽水使用。后续居民表示抽水只能上到一楼,抽不上楼顶,导致居民不满意。期后经过镇村牵头沟通协商,施工方与居民达成一致意见,答应赔偿2600元给居民,却至今未补偿到位。镇村干部多次催促施工方尽快将补偿款支付给居民,同时我镇也已向业主单位(兴国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但施工单位一直未支付,导致此事项至今未解决。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协调施工方将承诺的补偿款尽快支付给居民,同时加强与业主单位的联系沟通,请业主单位督促施工方将问题解决到位。
江背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