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宣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30余次。二是组织开展述法考核。组织开展27个乡镇区、4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现场法治述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三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举措。
(二)深化创新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全面推进“市县同权”改革。优化事项办理环节、时限等审批服务举措,实现市县联动审批服务,办件数达8793件,启用“2号章”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30件。二是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建设完成“企业全生命周期”平台,上线“一照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333件,“AI智慧审批”事项33项。三是稳步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成立工作专班,将人才服务、科技创新、金融惠企、法律服务等纳入政务服务增值化服务范畴,提升服务效能。
(三)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持续放大最佳比较优势。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兴国县贯彻落实〈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责任分工》等文件,落实落细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措施。二是搭建政企常态化沟通平台。2024年,为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需求68件次,解决用工需求8600余个,解决企业融资需求5.64亿元。三是加强惠企政策支持。落实减税降费5238.82万元,通过“惠企通”平台为1278家企业兑现惠企政策资金1.24亿元。四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5+2就业之家”上下联动、挂点联系工作机制,累计收集46.9万余条劳动力数据,服务求职者15万人次。五是全面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每月1日—25日期间,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切实做到“无事不扰”又“有事必到”。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布《兴国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听证2场,公开征求意见21轮次。二是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机制。采用“外脑+内脑”相结合的审查方式,建立“四审制”工作机制,2024年审核政策性规范性文件236件,向市政府、县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9件。三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梳理审核规范性文件89件,其中,继续有效61件、废止文件13件、失效14件、修改1件。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公开选聘3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为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注入新活力。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司法行政+赋权部门+乡镇”组合培训机制,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专题培训班,共计260人参训;举办乡镇执法专项培训,累计培训人员570人次。三是开展重点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派出5个调研组开展督察、问题整改核查等,共核查案件3429件,建章立制61件,办成民生实事79件。四是开展联合监管。出台《兴国县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双随机覆盖率为100%,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为99.41%。五是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减免责“四张清单”,涵盖19个监管领域,共计361个事项,依法减免处罚金额达342.56万元。
(六)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81件,政协委员提案170件,办结率、函复率、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均达100%。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县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069条,办理申请公开信息14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9篇。三是切实开展审计监督。开展1个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个专项审计调查,查处问题127个,提出审计建议27条。四是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7件,办结73件,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行政诉讼案件3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七)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六进”宣传600余次,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汇演20余场,结合非遗文化每季创作普法山歌定期在互联网推送视频,取得良好成效。二是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开展法治“护苗”行动,选拔聘用93名法治副校长和118名法治辅导员组建法治“护苗”队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367个,选任人民调解员2121人,累计办理群众矛盾纠纷问题3878件,化解3779件,化解率97.44%。三是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优化“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选任“法律明白人”16.65万人,“法律明白人”骨干1.7万名。四是深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5件,“12348”热线接听法律咨询6235人次,服务热线满意率达99.95%,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回访”,回访案件1949件,满意率达99.11%。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如存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履行不够到位,合法性审查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基层司法所、综合执法队规范化建设和人员、办公场所、执法装备配备保障等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有力部署推动。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十九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二)加强法治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坚持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中考法”等制度,组织新提任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三)强化考核督促。抓牢“关键少数”,将法治考核评价纳入全县绩效考评体系,把述法评议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切实做到以“述法”促“履职”。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保障力度,着力解决基层司法所、乡镇综合执法队在办公用房、执法装备方面的紧缺问题,推动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持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乡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构建主要行政领导负责、确定专人主审和司法局指导支持、司法所积极参与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三)不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优化法治队伍整体结构,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