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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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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正值建党百年之际,又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城乡美、工业强、百姓富、作风好”的工作要求,提升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和管理水平,不断开创自然资源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2021年总结及存在问题

(一)获得的荣誉

1.荣获2020年获国务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奖,获得1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2.荣获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好班子称号。

(二)特色亮点工作

1.生态修复示范县工作。东村乡小洞村等2个乡3个村修复试点项目已完成市级验收,新增耕地39.97亩,林地、园地430亩。永丰乡焦溪村等2个乡3个村修复项目、梅窖镇寨脑村等5个乡(镇)7个村修复项目正在施工;樟木乡源坑村等2个乡3个村修复项目通过市级评审;兴莲乡忠山村等2个乡6个村修复项目正在组织申请立项。

2.节约集约示范县工作。2021消减批而未用面1923.13亩,下降至4357.1亩,批而未用率下降至16.22%,周期下降至1.5年,消化周期全市最低。

3.地质灾害治理示范县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项目(一期)申报。项目总投资约3200万元,中央资金2000万已下拨,省配套资金672万元近期将下达。2021年争取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67万元(实施东村乡春江村狮木组、祟贤乡三角村草青组两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待省厅正式批复后实施。

(三)重点工作情况

1.项目用地应保尽保。2021年计划报批项目24个,面积2719.11亩。目前,组卷上报12个,面积1992.429亩,省厅已批复1个批次,面积40.6635亩;上报4个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面积84.2445亩,已批复3个批次,面积71.088亩。

2.土地供应稳中有进。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4303.83亩,出让国有土地35宗,面积635.5214亩,价款49896.06万元;划拨国有建设用地14宗,面积2047.8824亩。

3.新增耕地数质双提升。完成市级验收土地开发项目共10个,新增耕地1782.11亩,其中水田424.905亩、旱地1357.205亩,目前正在组织报备入库。

4.矿产资源稳步开发。完成15宗采矿权有偿处置,出让收益7514.3万元。

5.资源管理新提升。国土空间规划方面:高质量编制了《兴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完成了专题中期成果,三线统筹、基数转换和规划方案初步成果。耕地保护方面,完成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评估;自然资源监察方面1-11月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5宗,收缴罚款1230.495万元。规划区内拆除违法建筑 256处,面积21270平方米。

6.自然资源改革新突破。农房一体确权登记方面。完成发证数157973本,完成率92.93%工业用地亩均论英雄方面。已供6宗工业用地,面积460.5502

7.征地拆迁实现稳步推进。完成长冈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10个项目的征收,面积3852.45161亩,支付征地款11342.7636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1.执法界限不清。自然资源监察、住房与建设执法稽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三支执法队伍因执法界限不够清晰的原因,不能处理到位,致使信访问题增多。

2.信访量大。涉土涉矿涉规来信来访量较大,重复访、多头访较多,特别是物业管理来访问题呈现群访集访趋势,大多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不动产登记办理、小区违章搭建、山林权属纠纷调解等遗留问题。

3.项目后期管护难。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非常紧缺,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因开发地块大都位于偏远地带,耕种成本较高,农户耕种意愿不强,新增的耕地存在部分撂荒抛荒的情况。

4.山林权纠纷调处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原兴国县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公室的7名工作人员整体转隶至我局(其中退休人员4人,在编人员3人)。仅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林权纠纷案件调解,举步维艰。

二、2022年工作谋划

(一)重点工作

1.强化资源服务保障。一是高质量编制兴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做好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编制工作,争取城镇开发边界面积达到66.54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达到52平方公里。二是切实做好土地出让。根据供应计划稳步做好土地供应。加大出让力度,落实“净地出让”原则。预计出让土地500亩,预计出让价款11亿元。三是积极推进增减挂钩。计划增减挂钩项目立项1个,面积300亩,交易50亩。四是做好用地报批。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对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五是加强矿权管理。2022年争取挂牌出让三宗建筑用石料采矿权,出让收益收入2.5亿。

2.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永丰乡焦溪村等2个乡3个村等5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加快炜鑫建材葛纽砖瓦页岩矿周边区域废弃矿点项目立项。

3.加快土地整治工作。2022年拟立项土地开发项目3个,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00亩;旱改水项目2个,拟开发水田500亩。

4.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配合经开区做好工业用地“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5.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组织发布县级“三调”主要成果数据。对全县行政区域内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

6.强化群众资源权益维护。完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争取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3000万元(实施兴国县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7.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开展年度卫片和全天候卫片检查,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

8.全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根据方案,派出精干力量,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征地拆迁、经开区南区扩区等重点项目征迁工作。

(二)重点项目

1.兴国县钼产品深加工项目。一是加强与县应急局沟通,加快推进金龙金矿尾矿库的闭库施工,尽快腾退尾矿库指标给项目建设使用。二是加强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尽快上报矿山变更申请至自然资源部,待变更后的采矿许可证颁发后及时向省林业厅申报省级公益林调整相关事宜。三是跟进企业初步设计选址的落地,进一步细化企业急需建设的用地需求,采取多方式解决企业眼前建设所需土地。四是X909县道改造工作已纳入“十四五”规划但未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库,加强与交通部门的对接,争取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库。

2.兴国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是加快指标入库实现投资变现。对接好市、省、部,加快推动兴国县东村乡小洞村等2个乡3个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试点项目两个子项目验收、报备及上图入库工作,实现指标入库,尽早实现指标交易变现,以确保生态修复市场化主体的积极性和生态修复市场化方式的可持续性。二是加快项目立项和实施。加快推动兴国县樟木乡源坑村等2个乡3个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兴国县兴莲乡忠山村等2个乡5个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立项,争取12月份取得市级立项批复;加快实施兴国县梅窖镇寨脑村等5个乡(镇)7个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永丰乡蕉溪村等2个乡3个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年底实现主体基本完工。

3.兴国县坝南城市综合体项目。一要加强二次招商工作力度,大力推动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行。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投资单位对城市综合体政策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建设城市综合体的积极性。

4.平固街历史文化街区项目。一要加强征地拆迁工作。二要优化规划设计条件,完善出让方案。

三、意见建议

加强与自然资源部沟通对接,恳请自然资源部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一)恳请支持我县调整国土空间规划。2035年我县规划县域常住人口92万人,城镇化率提升至65%,中心城区规划常住人口约49万人,共计需新增城镇集中建设区9.5平方公里。但今年2月,省厅下发至我县的城镇开发边界方案中,集中建设区较2017年减少了0.42平方公里,这一方案无法满足我县日后人口发展和项目落地需求。为此,恳请自然资源部支持我县城镇开发边界规模调整为总面积66.54平方公里,为兴国深度融入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恳请给予我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倾斜。项目建设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引擎,我县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加大项目投入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以项目为抓手,立足本地资源优势,计划打造含氟新材料产业园等重点项目,需新增建设用地5000亩。目前通过“增存挂钩”产生的用地计划指标和自然资源部每年帮扶我县600亩专项指标无法满足项目用地需求,恳请自然资源部给予我县2022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000亩,保障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三)恳请继续加大支持我县开展小型地质灾害区域性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我县正在开展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工作,项目(一期)实施后将有效降低我县潋江镇、长冈乡、高兴镇、永丰镇、隆坪乡等5个乡镇的地质灾害风险,保障260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我县历史遗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欠账较多,灾害隐患点小而散,在全县25个乡镇均有分布,县财政及受威胁群众都无法筹措资金进行有效治理,恳请自然资源部继续加大对“兴国县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的基层防灾能力提供支撑。

(四)恳请支持我县扩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范围。作为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我县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子,为推进“两山”转化作了有益探索。我县作为山区县,滑坡、泥石流、崩岗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频发,昌赣高铁、兴赣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较大,自然损毁、建设损毁土地修复目前缺乏政策支持。恳请自然资源部给予倾斜,允许我县将因自然灾毁、建设损毁等造成损毁的土地,及历史修复过但修复成效差、生态环境改善不明显的采矿用地纳入矿山生态修复范畴。

(五)恳请支持推动我县生态修复成果转化。在自然资源部及省、市支持下,我县以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东村乡小洞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已完工,通过了市级竣工验收,但将工矿废弃建设用地修复成耕地后,腾退建设用地指标流转、生态产品效益等事项尚未明确,企业投资尚未收回成本,且一直未见回报。为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工作的积极性,恳请自然资源部支持我县尽快将此部分用地规模等量转为城乡建设用地流量规模,允许跨区交易和使用,并将交易额全额拨付至我县财政,即上级财政不收取指标调剂差价。

(六)恳请指导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文件明确,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目前,我县有138个村尚未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且已完成规划的166个村未能完全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等因素,进行科学谋划和整体布局。恳请自然资源部派出业务娴熟、经验丰富的编制工作人员,亲临我县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完成全县行政村的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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